第18部分(1 / 2)

>  信是刘克克写的,他的螃蟹体很好认,不用看署名就知道是他。他在信的开头写道“我走了”;他说他跟朋友流浪去了,为了感谢我的照顾,把老屋送给我了,还说我如果愿意,可以随意改建老屋。信的最后写了一行不知道从哪里抄来的句子:流浪的我,早已习惯了孤独。

信纸从手中滑落。莲蓉包见我面色苍白,很担心地对我说着什么。可我完全听不见她的声音,我的脑子里乱糟糟的,“我走了”这三个字反复敲打着我的那一个脑细胞,令我感到难以承受的痛苦。

莲蓉包抓住我的肩头,用力摇晃了一阵,这才让我从巨大的震惊中复苏。我咬着牙问她:“他什么时候走的?”

“昨天夜里,他把信给我,让我转交给你。”

“他为什么要走?”昨晚的情形确实令人尴尬,我也曾想过今后该如何面对刘克克之类的问题,避而不见是方法之一。可如果真有一个人必须离开老屋,那个人应该是我,他是房东啊。

莲蓉包踌躇了一小会,似乎是在斟酌词句。她说:“刘先生说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所以选择流浪。他说他喜欢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喜欢上了,直到最近才发现。他还说,如果能早一点发现的话,也许结果会不一样。他很难过,说的时候眼睛是红的……”

老屋真安静啊。莲蓉包走后,我一个人坐在餐桌旁,对着一桌子的菜饭发呆。平时这个时候,像小猴子一样好动的BB弹早已大呼小叫地开动了,刘克克则慢吞吞地在桌边坐下,等着我把近在咫尺的碗筷递到他手上,才肯赏脸吃饭。

和BB弹不同,吃饭对于刘克克来说似乎是某种神圣的仪式,既然是仪式,就必须有仪式的秩序和形式。所以当他坐下后,一定不肯伸手去拿碗筷,而是用眼神逼迫我为他服务。如果我强撑着不理他,他就不吃,僵持到最后,一定是我认输。这种没原则的退让投降多了,也就成了习惯。以至于后来不用他指示,我也会自动地双手递上碗筷。BB弹为此曾多次嘲笑我,说“宝生哥太好欺负了。”

我满怀凄楚地想,就是这么任性的一个人,他会去哪里,没人给他做饭的话,该不会饿肚子吧。“流浪”这个词语一度是非常浪漫的,真实情况却并非美好,我只要一想到刘克克背着破旧的行囊,独自游走在荒原的画面,就痛得揪心。不行,不能让他一个人外面,一定要把人找回来。

可问题是人海茫茫,怎么找?幸好我知道有人一定能帮上忙。Maggie是瞿乃文的妹妹,也是刘克克的好朋友。她应该知道刘克克会去哪里。

我费了好多口舌才从向瞿乃文那里要来Maggie的手机,打过去是另外一个女生接的,回答说Maggie正在苏荷酒吧里演出,演出大约要一个小时,等她下台后可以回电给我。

我不愿坐等这一个小时,于是立刻驱车去了苏荷。推开酒吧大门,半圆形的舞台上,一支摇滚乐队正在卖力表演。顶着公鸡头、正嘶声力竭的那个朋克女郎就是我急于要找的Maggie。我朝她挥手打了个招呼,走向舞台,却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停住了脚步。等一下,她身边那个鼓手看起来很眼熟啊。

长长的头发,长长的腿,眼睛冷冷的,嘴唇酷酷的,脸上的表情就好像刚被驴子踢了一脚。综合上述五点,我鉴定,此人正是离家出走,号称要去天涯流浪的刘克克同学。

“从老屋到苏荷酒吧,步行大约十分钟,开车更快,就这么点距离,你也好意思说‘流浪’,拜托你不要侮辱‘流浪’好不好!”我怒不可遏地冲上台,一脚踢翻了架子鼓,然后抢过Maggie手上的吉他,对准刘克克狠狠砸过去。

“冷静,冷静,冷静……”我砸场的时候,一群人跑上来企图阻止我破坏,可这个时候我已气得近乎于疯狂,噼里啪啦一通乱打,直闹得周围鬼哭狼嚎。刘克克这么能打的一个人,居然也慌了神,一面高喊“冷静”,一面往台下逃。

追!追上了老子打死你!我气昏了头,倒提着吉他,在他身后拼命追赶。旁边有人发出惊讶的疑问:“阿克也有害怕的时候?”

他逃我追,两个人就在酒吧里兜圈子。刘克克以前估计练过长跑,体力好得不像人。我呢,因为实在太气愤了,跑了很久也没觉着累。我们跑来跑去的不要紧,旁观的人可受不了,纷纷朝我们喊“大哥,求求你们别跑了,眼晕啊我。”

最后Maggie出场,用她的女高音震慑全场。她说:“你们两个都给我滚出去!”

刘克克立刻乖乖地滚了。我低头看了看手上那把已经四分五裂的高级电音吉他,Maggie要我赔偿的话,估计得花掉我一年的生活费,于是赶紧就坡下驴,也滚出了大门。

路灯下,刘克克斜靠在行道树上,正一脸笑容地等着我。我的火气和力气刚才差不多都消耗殆尽了,所以只是冷冷地看着他,问:“你到底什么意思?”

“我打算躲起来,等你来找我喽,如果你不来找,我就真的走了。”

黑线,要躲你也躲远点嘛,躲在苏荷,别说我来找Maggie就一定会见面,就算我平时在老街走进走出,俩人也有可能不期而遇。我不由怒道:“你这种离家出走太没诚意了!”

刘克克又笑,笑得面颊上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你这么笨,怕你找不到啊……”

第二十七章 无厘头与文艺腔对白

刘克克出门后,我偷偷溜进了他的房间,打开电脑,查找出BB弹的邮箱地址。然后回到自己房里,发了一封约八百字的邮件,向对方解释一切。

说起来整件事真的很无厘头,尤其身为“第三者”,还要向原配解释清楚所发生的事情就更加无厘头了。古人说: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对古人的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给BB弹写信的过程,让我很悲凉地发现,身为一名接受过中国应试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我的英文不行,中文也不行。最后不得不借助万能百度,才算勉勉强强完工。

点击完“发送”键,我松了一口气,仰天倒向椅背。诸事俱备,就等BB弹排除万难,从国外杀回来拨乱反正。

在我看来,刘克克忽然的示爱,只是因为BB弹不在他身边,空巢期引发了男性荷尔蒙失调。一旦他再次见到BB弹,见到为了他不惜抛弃家庭的爱人,他们之间轰轰烈烈的爱情就会顷刻复燃。烈火配干柴,两个人一定直扑三楼,奋力去跑马拉松。

当三楼的床板开始嘎吱作响后,我这个“第三者”便收拾收拾,自动消失,免得刘克克见到我尴尬。为此我还特地找过了瞿乃文,请他帮我找个适合开业的地方。瞿乃文对此决定,举了双手双脚表示赞同,甚至还自愿承担我搬家期间的一切经济损失。

“宝生啊,我早看出你那房东对你不怀好意,赶紧搬走,要不先来我这里住吧。”瞿乃文的声音听起来很像大灰狼,只可惜我并不是很傻很天真的小红帽,回了句“拉倒吧你”给他。

此刻午后的阳光正透窗而入,我一边百无聊赖地看着浮尘在灿烂光柱中飞舞,一边等待邮件提示音“嘟嘟”地响。BB弹接到刘克克的分手邮件后,以他的性格,一定痛哭了一场吧,希望我的邮件能让他开心起来,尽快回国。

“嘟嘟”,提示音如愿响起,只是回复的速度比我想象中快了许多。一般人在感情上经受如此大悲大喜,应该需要一段时间消化整理才对。我略带疑惑地打开邮件,首先映入眼帘的竟然是“我早已出局”这五个字。揉揉眼睛,没看错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BB弹在邮件中说,他很早就发现刘克克对我的爱意了,刘克克看我的目光根本就不是在看一个普通朋友,只是刘克克和我本人居然一直都没自觉而已。因为曾多次伤害过刘克克的感情,他没勇气也没立场去质问对方,可这场只有他一个人才明白的“三人行”令他痛苦不堪,甚至到了“就连跟阿克做爱时都能感觉到你的存在……”

“失败者需要一个体面的退场”这是BB弹写在邮件中的原话。他说他不是小孩子了,当然能猜到母亲的诡计,而他那时正好需要这样一个台阶,以便跟刘克克和平分手,所以选择了装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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