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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管我衣服作甚?”
“赠你衣服的人可告诉过你,他在躲一个人。你知道他为什么躲吗?因为他偷了人家的东西!那个丢了东西的人就是我,而你穿上了他的衣服,身上藏着我的东西,我当然怀疑你们是他的同伙了!”
“你少胡说,我们小姐才没拿你的东西呢。”兰儿忍不住驳斥。
“拿没拿要用事实说话!”
一条白线划过眼前,锦儿有一瞬间的恍惚,再看时,见对面丈许外的人手里捏住一只笔。
“看看这是什么?这就是我的笔!”
“一只毛笔而已,是你的就拿去好了!”原来他就找这只破毛笔,早知道就在路上扔在路边了。
“你现在还有什么话说?”
锦儿谨慎的向后退了两步,与兰儿、黑子重新站在一起,面对着围观在门口的人群:“喂,你这么大个人怎么跟小孩子一般见识,不就一破毛笔吗,是我捡的好不好,再说了,刚才大家都看见了,你身手敏捷武功自是不弱,我可半点工夫没有,能到你家去偷了你的东西吗?即使是真的有同伙,你也要把那同伙抓住来个当场对峙才能让人信服!话说回来,谁能保证那些犯罪的人不胡乱冤枉好人啊?”
“这么说来,你不承认和偷笔的人是同伙了?”
“本来就不是,承认什么?!”四顾环视,发现很多人都是刚才街上那些面孔,锦儿开腔:“各位叔叔婶婶大爷大娘们,我们兄妹三人刚来此地,弟弟长途奔波高温不退,我心急欲来此药铺买药,与这位爷并不相识,却说我偷了他的毛笔,请众位叔叔伯伯门作主。”泪光莹莹,凄凄婉婉,整个就是一小可怜儿。
“这不是刚才那骑马的小孩嘛——满有意思的。”
“这人是谁?欺负人小孩子真不象话!”
“就是,不就一毛笔吗?我家里开笔店的,回头我免费送你十只八只的。”
外面众人议论纷纷,这件事确实过于荒谬了些,一个成年男子,不惜兴师动众的搬了官府的官差来抓个小孩子,原因就是怀疑他的同伙偷了自己的毛笔,简直是天方胡话。
流行云的眼中终于闪露出一丝惊喜和欣慰来,不错,这就是他要找的人。慧黠却不外显,临大敌而不惊乱,时时能驾御环境,变被动为主动,伺机出手,以致敌人于死地。更为难得的是,她骨子里那种冷,在对手面前是绝命的无形利器,那正是他的“墨炼行云”需要的一种气质,她甚至比他还合适!他太无形了,自己抓不住,可这个娃娃——他应该能抓的住!不对,没有应该了,是必须抓住她!
五年了,他终于找到了心中的人,不用在一棵小树上吊着了,流行云心底的开心一丝也没有显现在脸上。
“先生,人,我们还抓不抓?”有士兵在众人声讨下小声的凑到他身边询问。
“抓啊——当然得抓了!”流行云故意对着门外众人大声宣布。
于是,三个士兵拦腰抱起三个孩子,很壮烈的在众人非常鄙夷的目光中穿过街市。
黑子本来想反抗,被锦儿用目光制止了,锦儿在赌自己的预感,如果她没看错此人此事,这一次他们遭遇的绝对是福不是祸!
第十三章 师、徒
流行云匆匆走进自己的“云居”,心里气恼:怎么这次又没抓住他?六年了,怎么每次都被他脱身还总被耍弄,真是让自己急不得怨不得恨不得恼不得。
是啊,谁让当年自己那么自负,非要跟他赌呢?一年两年可以等,三年四年也已过,五年六年转瞬逝,自己立志要练成的“墨炼行云”难道还要继续等下去吗?这个小猴子为什么对自己执拗不从呢?
想起六年前,一个五岁的小娃娃躲在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里,若不是自己从一群小乞丐里面一眼就发现了他,带他出来,给了他充裕的条件生活,他还有什么不满足?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五天!”
“哦,五天啊——”他笑,谁给他起了这么搞笑的名字。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又问。
“为什么跟你走?”小眼睛眨了眨。
“因为我能让你天天吃饱饭。”
“那我要做什么?”没有惊喜,连惊讶都没有,就好像这个问题天天有人来问他。
“我要你从现在开始听我的,而且要帮助我练功——”这是他找这样一个孩童的目的。
“恩,那不如这样吧,从今天开始我跟你,你可以教我些功夫,三年之后——”他用黑糊糊小手拨了一下已经长到鬓角的头发,话却打住了,
“怎么样?”
“三年之后我八岁,我们来赌,每月的初一,我拿你一样东西,只要你能找得到并追到我,拿回属于你的东西,我就答应你!”
“哈哈,好!”
他那时以为对五天有完全的把握有操控他一切行为的能力,毕竟他只有五岁,可他是完全错了,五天在三年之内已经尽得他的武功真髓,而他作为五天的师傅,却不能强加给他任何意志,因为那根本没有用处,五天始终是那个五天,他五岁时就知道流行云这个师傅不会赢过他。十岁后,他终日不见人影,只在每月的初一才来云居赴他们的师徒之约。
每月初一,每年十二个月,三年了,他一次也没赢过,输到最后都要气馁了!五天浑身的骨骼轻奇的极致,有那么几次,明明已经牢牢抓住了他,他却像条小泥鳅样从他手中滑走了。
有他这么收徒不慎的师傅吗?
有他这么慧眼识马的伯乐吗?
从见五天的第一眼,他就该知道,那个孩子岂是用温饱缚的住的,他白白的陪了满身的功夫去,白白的赔了三年的米饭去,白白的期待了六年的希望成空,就这样又一次被他耍了。
想到后来,越想越愁闷,这次他居然偷拿了自己的武器——墨如意。(木解释:墨如意,流行云的武器,一只蘸了墨汁立刻燿出金芒并从主体内脱胎而出的毛笔。)
“五天无敌,五天无敌——”
芭蕉树旁的鹩哥忽然开口说话,流行云立刻起身:这个小兔崽子终于回来了!
一道光,他手臂轻扬,看清了是自己的墨如意,五天居然敢拿自己的笔沾水写字——如意的笔身上插着一张纸笺,正是五天所书:
六年恩如山,
功成我无天。
向师荐奇缘,
下城着我衫。
一行三小儿,
笔落其人怀。
臭小子,这就走了吗?临走还给我举荐个替身。流行云一脸的怅然若失,六年的师徒他倒走的无牵无挂,可却不知带走了的是流行云的六年期盼。
既然如此,就去看看吧,但愿五天这小子眼光也不差。
“流先生——要出去吗?”
刚刚踏出房门,却碰上了访客,访客不是别人,正是古云郡侯玄极子。
“郡侯有什么吩咐?”在古云郡生活了十年,在玄极子的照顾下,也得授了他一部分功夫,流行云却总是这样不冷不热。
流行云的“云居”建在郡侯府里,而现在他的身份则是玄极子的女儿的先生,同时,在他的书院里兼做教授。
总之,按照身份地位来看,玄极子比流行云高上了无数的级别,可听他俩说话倒仿佛不是这么回事。
“行云——去做什么?”听他不自觉改了称呼,流行云皱起眉。
“没什么,五天说下城外有三个偷儿拿了我的东西,我赶过去看看。”
“是嘛?这如何得了,光天化日下竟然敢如此猖狂——来人——”
侯在外面的士兵齐刷刷的上前几步。
“你们跟着流先生到下城去,务必将三个窃贼捉拿回来。”
“是!”数人响亮的齐声应道。
玄极子威严的面庞上一双凛目极温情的扫过流行云的脸,“安夕吵着要你教他读书,文山书院你也已经三天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