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人稍作商议,回到了店内。
孙增佑还特地的从柜子里拿了一些蚕豆、腌菜熟食做下酒菜用。
因为罗士信的来历已经介绍了差不多了,孙增佑也将他们的情况大略的介绍了番:与罗士信料想的显然没有多大出入,他们都是杨广三征高句丽遗留下来的难民,都是土生土长却又无法回国的潜伏在异国他乡的炎黄血脉。
他们为了生存聚在一起,组建了一个自力更生的群体部落,以宗族相称,亲如一家,战胜了恶劣的环境,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只是高句丽仇视中原,对于他们这伙人更是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不断的挤压打压镇压他们。最终逼得他们上了最为险恶最为广阔的太白山。
借助太白山的地势,在首领左天成的率领下多次阻截意图上太白山将他们斩尽杀绝的高句丽,在太白山站稳了脚跟。自立自强一直存活现在,不断发展,包括男女老少已有近乎万人的规模。
罗士信听了连连敬酒,怎么克服一切困难生存下来的,孙增佑并没有说,但可以想象这其中必然充满了艰辛困苦,在付出了血泪的洗礼,才能走到这一步。
孙增佑想起往事,也是长吁短叹。
李云聪接着道:“大叔父有一个女儿,自幼体质弱,五年前得了怪病,看了许多大夫也医治不好。得到孙大夫的消息,忍不住孤身下山去请。却不想行迹败露,让高句丽的将军高慧真擒住了。高慧真多年来一直占据着国内城,肩负着剿灭我们的任务,一直以来都是我们依仗太白山占据着主动。这一次让他抓着机会,依照我们的看法会将我们吸引出山,一举歼灭。”
罗士信点头道:“只要对方不蠢就会这么干!这高慧真是什么来头,有多少兵马。”
李云聪道:“高慧真是高句丽颇有影响力的将门之一,手握着三万兵马,驻扎在国内城,为人狡诈,略懂兵事。据大叔父说放在中原只能说是个中材,但在小小的高句丽也算是个人物。至于我们的打算,将军也听到了。大叔父一手撑起了我们这个部落,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他就这样被高句丽抓去。”
罗士信道:“我反对你们的强攻计划,那根送死没有区别。”
孙增佑毫不犹豫的道:“哪怕只有一线生机,我们也要一试。”
“哈!”罗士信直言不讳的讥讽道:“一线生机,做梦呢!你们至多不过三四千的战力,就算以一当十,将高慧真的三万兵马打败就能救回你们的左老大?若我是高慧真,在败之前,随手将你们左老大的人头砍下来,你们又能如何?无非是赌上所有人的性命,仅此而已。”
第八十章 换位思考 鹰神之说
面对罗士信的嘲讽,孙增佑、李云聪相顾无言,他们都不是蠢蛋傻子,不是看不破这点,只是受不了,受不了最亲最敬的人就这样走向死亡。要做什么,必需要做点什么的想法在他们脑海回荡,以至于哪怕一死也要抓住那虚无缥缈的点点机会。
李云聪忙道:“那将军可有办法?”
罗士信摇了摇头,道:“办法暂时没有,只是知道现实是残酷的。没有办法就是没有办法,不存在没有办法的办法。草率行事,只会让你们十年的的努力,烟消云散。”
如果了解罗士信的人在这里,对于他这番话绝对会嗤之以鼻的:罗士信什么时候那么理智过了。
只是现在他身为旁观者,看的比孙增佑、李云聪更加的清楚理智。
李云聪痛苦道:“不能出兵,让我们眼睁睁的看着大叔父死,我做不到,做不到。”他重复了两遍做不到,神色凄惨。他自幼体型魁梧,十五岁便如二十岁般强壮,因此还未到应募的年岁就让强征入伍。小小年纪,什么也不懂。是左天成提拔他,给他找师傅,教他兵法做人处事的道理,没有左天成就没有他。只要不是狼心狗肺的家伙,对于这份恩情都会看的胜过自己的生命。
“也不是完全没辙!应该换位思考,别纠结在一个地方。”罗士信想东西向来喜欢多位思考,一路不通换个方式,绝不纠结纠缠,在死路上浪费时间,说道:“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去想怎么救人,而是想象怎么样才能保住左天成的性命,怎么样才能让高慧真放了左天成。比如说绑架高慧真的儿子?父母?或者绑架高句丽的王也行,多条路,多个走法嘛!”
李云聪、孙增佑两人眼中同时一亮,他们从来没有这么考虑过,只是想着左天成让高慧真擒住了,要怎么救,用什么办法救,却没想过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救人确实太不符合实际,换种方式,未必就不能啊!
罗士信见他们开窍了,笑道:“办法,只有你们能想了,我对高慧真是一无所知,他忌惮什么在乎什么你们比我更要了解。”
孙增佑起身道:“我这就去调查!”他来到柜台,取出蓑衣,连招呼也来不及打,匆匆离去了。
李云聪笑道:“佑叔太急了,他与我们这群大老粗不同,是个拿笔杆子的人。我们通过打猎卖野参换来的钱,一半都交给了佑叔。由他一手创建了一道情报网,我们能够在太白山立足,知己知彼,佑叔是功不可没。”
罗士信在察觉李云聪这伙人的身份,已经猜到这个酒馆是一个接头点,对于这个答案早有所觉,不以为意。
李云聪还是问起了中原的情况,这久别家乡故土,说不挂念都是假的。
罗士信如他所愿的讲起了中原的情况,他从杨广三征高句丽说起:比起说历史故事,世上没有一个人比他更加有水准,曾经有着上帝视觉的他能够知晓当时发生的所有大事件,选择重点跳着说。
李云聪的表情随着故事的起伏而变化,仿佛置身其中一般。
尤其是说道虎牢之战,李唐情况危急,前有王世充的军队牵制后有窦建德大军压境,更是焦虑的呼吸都急促起来。他是关中人,个人的情感也倾向于关中李唐。
但听到最后,秦王李世民力挽狂澜,以三千五百兵卒力克十万窦夏军的时候,忍不住的神往欢呼。
其后又为突厥猖狂而怒,为能大破突厥而喜,听得津津有味,有股对于中原世界的向往。毕竟相对而言,太白山实在是太小了。
罗士信也好奇的问起了李云聪如何发现他的。
李云聪笑着将雄鹰召唤了下来,看着那威风凛凛的老鹰,罗士信眼中露出了强烈的异彩。
“好鹰!”
猎鹰走马是官富二代最常见的娱乐,在长安随时都可见一群富家子弟骑着高头大马,以绳索绑着老鹰在街上溜达炫耀。一只好鹰,在长安可以卖出天价,比黄金珠宝玉器都要昂贵许多。
但是那些鹰远远比不上李云聪的这只,不论是相貌还是个头。
李云聪自得道:“这是我花了千辛万苦才擒来的神鹰,堪称这一代的鹰王。除了极其罕见的海东青,放眼整个太白山也难找出比我这更加勇猛的神鹰了。”
罗士信满脸欣羡,“有了这玩意,还不等于用了一个空中雷达?”说着从桌上挑了一块最肥美的肉,递了过去。
谁知那鹰理也不理,李云聪叫了一声。
雄鹰才将肉刁去,昂颈美美的吃起来。
罗士信更是大开眼界,直夸这鹰灵性十足。
李云聪也倍有面子,抖手让鹰自己耍去,方才道:“其实我最想驯养的还是海东青,只是海东青太为罕见,十万只神鹰中才出一只,因为太过凶猛聪慧,这里的人都称海东青为万鹰之神。我曾有幸见到过一次,次品海东青,它从天而降在我们众目睽睽之下将一只雪狐叼上天去。我们弯弓而射,却发现箭矢的速度竟比不上它带着雪狐冲天而飞的速度。”
罗士信咋舌道:“带着狐,还能比箭还快,好厉害!这海东青也分次品上品的?”
李云聪点头道:“以血统区分海东青以全身天蓝色、纯白色、漆黑色为上品,金色、棕色、杂色等为次品,当初我见过的是杂色海东青,便是如此,那俊捷的英姿,依旧让人无法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