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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2 / 2)

我在脑袋将眼前的男人搜寻了一遍,但并没有找到相同认识的面孔。

他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里?

难道是小偷闯空门?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我冷冷地将法条背诵出来。

对方似乎是被我的话吓到,看着我一脸讶异的表情。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跑来我家,为什么会私自入侵他人住宅,我劝你快点离开这里,最好手脚放干净点别拿这里的任何一样物品,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为窃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我是一名律师,如果不想被我告到身败名裂的话,马上滚出这间屋子。」我头痛欲裂得快要死掉,要不是因为现在身体极为不舒服,要不然依我平常的个性根本不会轻易饶过这名小偷,算他好狗运。

那年轻男人似乎听不懂我的话,站在原地动也没动,脸上像是被雷劈到一般,睁大了眼睛。

这家伙也未免太不识相了吧?「干嘛,还不快滚!!」我不耐烦。

「念,你怎么了?好像怪怪的。」男人的手朝我摸过来,似乎要帮我测量头部温度,我随即警戒地躲过。

「你干什么?」

「念,你……」

「你是谁?为什么会知道我的名字?」警铃大响,我防备地瞪着他说。

男人彷佛受到打击一般,脸色大变,「念,你别跟我开玩笑,这一点都不好玩。」

「谁在跟你开玩笑?神经病。」我忍不住骂道。睡不饱的心情已经够差了,又跑来个神经病疯子来闹场。

「念,我、我是项丞啊。」

「项丞?谁啊,不认识,快滚。还有,别叫我『念』,恶心巴拉的。」我冷声下逐客令,但对方却一点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我坐起身子,自上而下打量着眼前的小偷。

长得倒是人模人样的,英挺脸庞,浓眉大眼,看起来比我小了好几岁,一副就是正值大学生青春年少的样子,年轻就不学好,真是了然,浪费国家米粮,养了个败类。

「念……」他欲言又止,我一听见他开头的第一个字,凶狠目光扫了过去,他似乎明白自己说错话,又改口,「柯念,我……我、我是项丞啊。」

他看起来挺着急焦虑的模样。

我不明白地看他。

我非常确定我并不认识眼前的人,除非他是我接过众多案子中的委托人的朋友或家属,那或许另当别论。然,撇开这层关系不谈,此时此刻的地点在我的住处,我的地盘,而他项丞出现在我的地盘内,这种未经主人许可私自闯入民宅的行为,在法律上是犯法,若他是我CASE认识的友人,应该知道我是律师,私自闯入一名律师的家里,不怕律师会提出告诉吗?

所以——这家伙绝对脑袋有问题。我下了这个结论。

他好像急了起来,慌了手脚般,说:「我是项丞,是你交往两年的情人啊!」

闻言,最后那句话像是在我脑袋里投下飞弹似的,轰得我一时间脑袋空白,久久无法回神过来。

是我听错,还是他说错了?

他说——我跟他的关系是情人!?

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突然冒出一个情人来了?而且还是同性?这怎么可能,我只对女性有感觉,怎么可能和男人……不,绝对是我听错了,是我听错了。

「你说什么?再讲一次。」

「我跟你是情人。」

「不可能。」我干脆说道,又接着讲:「我不认识你。」

「我说真的。」他语气坚定,一脸认真。

「我不认识你。」我又重复一次。

「我讲的是事实!我自己也被你搞胡涂了,明明我们昨天还好好的,一个晚上经过,你却突然说不认识我,我心里真的很难过……还是,还是你失去记忆了?念,你知道你是谁、记得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看他,戳破他的希望,平静说:「我当然知道我是谁,我叫柯念,是一名律师。还需要说更清楚一点吗?我生日是民国××年十一月七日,父母健在,兄弟姊妹中排行第三,大哥柯绍,二哥柯帆,弟妹分别是柯阳、柯晔及柯音,不知道以上这些是否够清楚明白?」

我看着他,他一脸发白,受了巨大打击般,一句话也说不出话来。

「快点滚,你要是再不走,我会为你私闯民宅的举动提告。」

「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他像是发傻了,愣在原地,喃喃自语说。

我懒得再理他,被他这么一闹,我的头更加地痛,于是我躺下身体,只想快点压下这痛得要人命的疼痛。

「念,你要相信我,我真的是你的情人,我们在一起两年,你忘记我们认识的经过没关系,我可以说给你听。我大三那一年,在7—11里头当工读生,每天晚上你都会光顾7—11买便当,我从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只是一直都不敢做出行动,后来实在太想跟你认识,于是开始每天和你搭话,虽然只是几句客套话,但每次和你说上话,我就开心一整天,跟你告白的那一天,你不仅拒绝了我,还恶毒地骂我恶心变态,我当时好难过好难过,难过到好想死掉,见到你就好羞愧,好几天都避开与你结帐,直到好几天过去,有一天你突然跑过来跟我说话,死去的心一下子复活起来,我再度燃起希望,苦苦追了你好久好久好久,久到你以为你不会和我交往,不过最后你终于点头答应跟我在一起,我毕业之后,就搬过来和你一起住,直到现在,怎么样有没有想起一点事情了?」

我听着他的话,没说话。他说得太过诚恳,故事编得太过真实,彷佛真有此事一般,如果不是因为我是身为当事人之一,我也许会相信这故事是存在的。

但正因为我是主角之一,我对他说的话不仅感到陌生,就连在脑中寻找,也搜寻不到这一段记忆,因此我并不相信他编出的鬼话。

「证据呢?」我说。

「什么?」

我无奈坐起身,「我是说,证据在哪?如果我跟你真的是情侣,总会遗留一些证据,像是合照什么的。」

他摇摇头,「你不喜欢拍照,每次要合影,你都避开不想拍,如果我强迫你还会生气,所以我们的照片一张也没有。」

我有点讶异,因为我极度厌恶拍照这件事被他说中了,若谁敢逼我合影,我是真的会动怒,除非绝对必要性,像是证件照片什么的,否则一般说来,我几乎没有生活照。

突然,他啊了一声,我看着他没好气说:「干嘛?」

「我想到一个绝对性的证据了。」他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怎么觉得他的脸似乎比刚才要红了些。

「什么证据?你提出来。」

「那个……那个,就是,昨天我们两个有『那个』,事后你昏了过去,加上我实在很累,忘了帮你清理就倒头大睡,加上我们做『那个』都没在戴套子,所以你现在『那里』应该有我的『那个』……」

那个?那里?讲话就讲话,没事打什么哑谜?我口气不耐烦说:「那里是哪里?那个又是哪个?拜托你说清楚一点!」

不知道他是不是被我的恶毒口气吓了一跳,只见他慌忙地直说:「就是我们昨天有做爱然后我后来睡着没帮你清后面所以你的屁股里应该有我昨晚射进去的精液!」

乍听,我脑袋再度空白一片。

虽然他讲话没有断句,但里头的内容太过直白,我没办法忽略假装听不懂。

我被他的话吓得震惊,手带着迟疑往身后,在入口处摸到一点湿润,我不相信,食指往肛门内插进去,应该是干涩的部位,里头却是异常的潮湿,我以为手指插入的瞬间会感到疼痛,然却只是一点儿不舒适罢了,彷佛那部位早已习惯了插入。

似乎感觉摸到了未干液体,我曲起手指往后抠出来,不知道是什么成分的液体随着手指移动淌了出来,我沾着液体的手掌摊在眼前。

那东西熟悉到不能再熟悉,毕竟我在打手枪见过无数次,一点也不陌生。只是显然这液体并不是我的,这么说来——

我无法相信的看向自称是项丞的男人,而后道:「我跟你,真的是情人?」

他用力点下头,「真的!我们交往了两年。」

我很震惊,震惊到坐在床上久久没有回神。

我不知道我坐了多久,也不知道那名自称「项丞」的男人什么时候离开房间,当我回神过来时,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小时多,而房内只剩下我一个人。

过程当中,我想了很多,想自己到底是怎么认识项丞,想自己为什么会不记得他说的一切,想自己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愈想头愈痛,痛到头快要爆炸开来,裂成两半。

最后我决定下床,才刚踩上地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地心引力的关系,刚才被我抠出液体的部位,慢慢流出残留的东西,一滴滴落在地板上。

我低头,见到那个叫项丞家伙留在我体内的精液,脑部突然感到一阵眩晕。

这么说来,我是真的和那家伙在交往,和男人做爱……天,等等,照眼前状况看来,被上的似乎是我……凭什么我要被那家伙插入?再怎么说,论年纪,也是我插那家伙吧?搞什么,我为什么会愿意当下面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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