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当自个儿是睡神那?
“减肥。”
六九懒洋洋一嗓子,恨得我牙痒。
费了点劲爬上房顶,气喘吁吁的我表示对不起花娘二十多年的教导,毁形象了。六九眼都不睁,倒是花姑娘第一次迅速反应,呜呜两声就利索着跳下房,感情跟见了狼一样。
一头狼能混成这德性,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
我实在懒得去计较一头狼怎么活成这样,一屁股坐下来先喘足了半天的气。今儿天不错,冷归冷点,在这南疆到底比北方暖和了海里去。日头也不错,打在人身上暖洋洋的真想睡,倒也难怪六九能懒成这德性了。要是换我,大概能睡到死。
想归想,上来找六九还是有事要说的。扭头去看他时,正好能瞧见他那沐浴在祖国阳光下的耳朵,粉嫩粉嫩的样,真尼玛像那草莓糖。
“看什么?爱上我了?告诉你,趁早死了这心,我对兔爷这行没兴趣。”六九懒洋洋开腔。
我好脾气,咧嘴卯足了劲笑。
“六九,没看出来,其实你长得蛮人模人样的。”
可不是,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嗯,有我三分气势,不过比起我来还是差远了。
“嗯,比你差点,眼没那么斜。”
我…
尼玛。
吸气吸气吸气。
“那,六九啊,你看,我跟大花留在这儿真是麻烦你了,还连带着害你不能跟媳妇团聚,心里真是过意不去。”
六九睁眼了,满脸狐疑。
“你想说什么?”
我继续咧嘴笑。
“那个,我家,嗯,你应该知道地址哦?钥匙就在门口信箱里,回头你去吧,家里虽然没多少值钱东西,不过存折还有几张,值钱的古董也有几件。你看上什么就拿什么,要是房子看中了,你就直接住那儿,算是谢谢你救了我们俩。”
六九脸上狐疑更重了。
“你要干嘛?”
我不冲他笑了,扭了头看天,非常认真。
“我想跟大花留在这儿。不管他身子能不能好,这里都是个养老的好地方。下半辈子试试看闲云野鹤的生活,也挺好。”
“看破红尘了?”
六九阴阳怪气。
“还不如去做和尚,说不定能成个大师方丈。”
“不行。”我扭回脸来,无比郑重。“当了和尚以后就不能跟大花滚床单做那些没羞没噪的事了,我不干。”
大花肯定也不干。
死都不干。
于是,六九的脸扭曲了。
“流氓!”
我摆摆手,表示什么都是浮云。
“所以,你可不可以走人啊?”
“你决定了?”六九歪头。
“嗯。”
“成,这地归你,你家归我。拜拜!”
居然说完就跳房走了?
我…
尼玛。
好歹你也说声谢谢啊?
不对!
“喂!走之前先留点生活费啊!”
☆、二十三
六九说走就走了,真是半点没含糊。
从房顶下来时,大门洞开,花姑娘像被甩的小姑娘样趴在门边眼泪汪汪,怎么看都没点出息样。
好吧,其实它就是被甩了。
我甩甩膀子,兀自乐得轻松。
真好,世界安静了。
这天,是平安夜前七天,天气晴好,世界和平。
太平是粉饰出来的。
日子还要过。
对于下半生要留在这荒山野岭,大花的反应是没反应。其实,自打他在我面前失禁那会开始,大花基本上等于一暴风圈里的残花,偶尔呼啦两下眼珠子表示还喘气,剩下的就是等死了。
瞧着大花那半死不活的残样,我表示先不跟他一般见识。人嘛,活在这世上总归是要受点打击的。上帝都没明确规定过受打击还得活蹦乱跳,所以大花弄出这种残样我也不计较。
随他去残,他能残给我一辈子看?
嗨,那才真是开玩笑了。
更何况,眼下还有更主要的事要忙,大花嘛,随便啦。
你问更主要的事?傻啊,当然是柴米油盐!又不是神,还能喝点露水就过活了?从前在四九城衣食无忧的,现在到了南疆荒山,大花又暂时起不来身,我再不动手,三五日上就成俩活标本了。
你又问去哪捣鼓柴米油盐?还是傻啊,大家都是手艺人,哪里有饿死的理?想当年我跟大花偷遍天下无敌手,生活富裕人滋润的,好吧,我承认是大花偷遍天下我只负责加油,但是结果也一样嘛。如今在这儿,虽说我身手比大花差了点,人比他懒了点,但,请记住,这个世上从来就没有饿死的佛爷。
更何况,是我五六出手!
那必须的,柴米油盐样样有啊哈哈哈哈!
笑完了,不笑了。
都说了,太平其实是粉饰出来的。就像这种突然天降的归隐生活样,说出来觉得自在逍遥,真要过了,各种痛苦。可是还能怎么办呢?回到四九城,难保哪天我跟大花就被打成了筛子。
活着很痛苦,可是我还想活下去。
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床上躺着的大花活下去。
所以,在六九走了之后,我决定出山。走之前留花姑娘在床边陪大花,为了防不测,在检查完门窗确定暂时不会出问题后,我蹲下身来很郑重地跟花姑娘探讨了一番。
“花姑娘,六九不要你了,我只能勉强留你下来给你一口饭吃。这就是救命的大恩,你要懂得回报知道不?”
花姑娘鼻子埋在前爪里,只拿一双吊脚眼瞅我。
“我大人有大量,不求你怎么报。你装怂我也不计较,但是,大花的安全你得给我看好了。好歹你们俩名字里都有个花字,回头要是闯进什么不三不四不干不净的东西吓着大花而你又屁用没起,今晚的汤就拿你充数了,记住了?”
花姑娘呜呜两声,干脆把脸都藏爪子里了。
招呼好花姑娘,抬头,正好瞧见大花直勾勾地看回来,脸色难看。我陪笑,嘴差点咧到耳朵后。
“我去弄点吃的喝的来,你在家等我,乖着点啊,可别到处去了,省得回头我还得出去找你。荒山野岭的,走丢了可不好。”
大花眨眨眼,难得露出几天来的一点笑来。
“嗯,我等你。”
然后,我就喜滋滋地出了门。
实际上,一个钟头后就笑不出来了。一直都知道南疆边陲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可是打死都没想到,会罕至成出山再走俩钟头才能瞧见三两人家的样,腿差点走折。而瞧见的,也不过是几处吊脚楼,几个小孩凑一堆活稀泥玩得欢。
怎么瞧,也不该是我下手的地啊。
没辙,只能继续走。前后四个钟头,走得有多艰辛我已经不想再说了,真是想死的心都有。总算老天不想收一条活活走死的贱命,让我撑着一口气走到了勉强来讲叫城镇的地方。破破烂烂的小城,不过好歹有了民居的样,各族混居着,房舍也大都是院落,外面懒懒散散横一圈不到我腰间的矮墙。
感谢上帝,没让我把最后一点力气浪费在爬墙上。
工作的过程嘛,说了也是丢花娘的脸,只看结果好了。几件换洗的衣服,五毛一块的散钱一大把,简直是惨不忍睹。其实不愿我不努力,实在是这小城没什么能让我顺的。照这么个顺法,用不了几天就能饿死一城人了。
说实话,我真下不去手了。
不过,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在一家看着稍微阔绰点的人家里给我翻出一条崭新的大桌布来,围一围正好当包袱。而且那包袱真就在之后的两年里成了我最爱的宝贝没有之一。平时背着东西来回走,回家洗完澡了还能顺便当个浴巾,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之良品那啧啧。
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