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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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4

在踏进经理办公室之前,叶小莎有过那么一刻的犹豫。她回过头,身后是自己并肩作战了三年的同事,是熬过无数个通宵的房间,是比自己家更熟悉的地方。然而她低下了头,手里的那张纸有着火一样的颜色,刺入眼中,烫进心底。最终,她转过身,轻轻叩响了那扇褐黄的木门。

“ein。”一个女声,嗓音温柔。出自那位埋首于文件中的女子。长发永远挽在脑后,用一根发簪,一枚发夹,甚至是一条丝巾。衣着永远的素雅,夏季的浅黄,冬天的浅灰,今日则是一件米白的衬衣,有竖条的暗纹。

“经理……”叶小莎咬住嘴唇,表情不怎么自然的递上了那张妖艳的请柬。

“婚礼??”声音陡然拔高了许多,温柔变成了惊喜。“小莎你……呵,怎么一点风声都没有透露呢?”女子抬起头,小巧的脸,秀气的眉,澄澈的眼。她看着叶小莎脸颊上羞涩甜蜜的绯红,浅笑,“恭喜你,幸福的女人。”

叶小莎不语,默默递上另一个白色信封:“我丈夫希望结婚后,我不再出来工作了……所以……经理,我知道我应该提前告诉你,可是,我们也决定得很仓促,我也知道‘华美’的案子才刚刚开始,我也很想跟大家一起……”

“小莎,”女子合掌支于颌下,那笑容竟带着一丝略显稚嫩的憧憬,“对女人而言,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一个疼爱你的丈夫,便是终极理想了。”

是眼花了吧,叶小莎想着,刚才有一刹那,她看见经理的脸上浮现出了悲凉……噬骨的悲凉。不可能,对于经理这样的女子,结婚的主动权永远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的,肯定是眼花了。

回过神来时,经理已经将请柬和辞呈一并收好,站起身,向她伸出了右手:“Myfriend;感谢你三年来为‘喜宝’所做的一切,祝愿你以后的人生一帆风顺,幸福美满。”

叶小莎不禁笑出了声,却并不去握那悬在空中的手。“在跟我说道别词之前,我还有一个最后的请求。经理,我想请你做我的伴娘。”

纤细匀称的手指,修剪整齐的指甲泛着贝类的光泽,在话音落下后,微微一颤,既而慢慢合龙,收回到桌前。“我……不大喜欢……”

“经理,我知道你的脾气,可是你知道我一直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我真的希望在我人生最重要的时刻,你,能陪在我身边。好吗?……Susan?”叶小莎的语速很快,前额竟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女子低头,沉吟,任睫毛在眼睑投下暗影。一朵梨涡转瞬即失,她迎上叶小莎热切的眼光,“只要你不嫌这个伴娘又老又丑。”

市一院的住院部环境很好,成荫的绿树,和一个雅致的小花园,在病痛中能到满目的葱郁呼吸到泥土的清新,会让人多少升起些对生命的渴望。柳如嫣提着保温壶,站在一盏玉兰花瓣的路灯旁张望。然后,在喷泉旁边的长椅上找到了那个满头银丝的身影。

“妈。”柳如嫣走上前在妇人身边坐下,细细审视着老人的面色,“今天气色不错,胸口没那么闷了吧?”

姜碧华笑着摇摇头,“好多了。医生说我很配合,血压降得很快。”看看女儿一件单薄的衬衣,不禁皱了皱眉:“小嫣啊,这季节温差大,一件单衣服到晚上会冷的。我没什么事了,你以后下了班来看看我就好了,别带什么汤啊水的,这边的饭菜还不错。工作很辛苦吧?看看你,这段时间又瘦了。”

“还好,我不累。”柳如嫣笑笑,拧开保温壶的盖子,“木耳炖母鸡,用文火煨了一下午,是妈最喜爱的。”

接过汤,姜碧华啜了一小口,目光还是停留在女儿的脸上。

“怎么,不好喝吗?是不是味道不够?”看着母亲灼灼的目光,柳如嫣已经知道接下来谈话的内容会是什么了。

果然就见母亲放下汤,意味深长的,缓缓的叹了口气:“唉,昨天小刘妈带着孙子来看我,一岁半的孩子,长得虎头虎脑胖胳膊胖腿的。上星期林伯母也寄来了孙女的照片,就是她二女儿慧敏,去新加坡的那个生的,当年我们还说她至少要三十岁才会结婚。上个月你肖阿姨……”

“妈,”柳如嫣从包里拿出手机,“你真那么想要孙子的话,那我马上去打电话,对象随便你选,十个月后保证你能抱上一个活泼可爱的胖小子。”

姜碧华嗔怪的瞪了瞪女儿,“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小嫣,你已经27了!比你小的都当妈了,可你……妈的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这辈子最后的希望就是看见你能嫁个好人家,有个好家庭,这也是你爸当年走的时候留下的话啊。”说到老伴,姜碧华的语气有了些伤感,目光也有了些游离。

柳如嫣别过头,良久不语。末了,接过母亲手里的温瓶,淡淡开口:“晚上还要赶一个文案,我就先回去了。妈,我送你回病房。”

看见女儿这样,姜碧华也不再多言。母女一起沉默着走回病房。服侍母亲在床上躺好,把电视频道调到中央八台,将遥控器放在枕头边,柳如嫣打点好一切后,看着母亲的眼睛:“妈,您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看您。”

姜碧华看着女儿素净的容貌,终是不甘心:“小嫣,前些天你张姨向我提起他的侄儿,是当律师的,人品相貌都不错,房子车子都有,只比你大两岁……”

“妈,”柳如嫣打断母亲,“以后再说吧,您在生病,别操那么多心。对了,这个周末,我一个同事结婚,请我当伴娘,晚上结束以后我再来看你。”

“伴娘,小嫣,伴娘当多了就真是一辈子只能和女人做伴,嫁不出去了!”老人很不以为然的摇头。

“那就不嫁了,陪妈一辈子也很好啊。”灯光下的柳如嫣莞尔一笑,象一朵月光下的百合花。

四月的阳光很好,南山的别墅很棒,欧式的庭院很美。原来叶小莎的丈夫是鼎鼎大名的“同鑫”副总,难怪会霸道的不让她婚后再出来工作。柳如嫣含笑看着镜中的自己,淡淡的胭脂隐去了平时略显苍白的脸,的确动人了许多。身上这件伴娘的礼服也很合身,浅浅的水红,高挑的腰线,浑身没有任何花边或褶皱的装饰。非常适合站在繁复华贵的新娘旁边。

一朵红玫瑰出现在面前,紧接着身后传来一个戏谑的声音:“请千万不要拒绝这爱的礼物,如果这对您来说是一种冒犯,那么,请先惩罚您自己吧,是您的光彩让我神魂颠倒,早已顾不得礼数。小姐,我有知道您芳名的荣幸吗?”

柳如嫣一把接过花,似笑非笑的睨了眼来人,转身找着花瓶,“沈大公子,我想,我的名字你早在十几年前就知道了吧?没记错的话,我们应该是高中同学,不是吗?”

沈煜做了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夸张的捂住嘴:“天,你,你就是当年高95水云阁的大红牌,如嫣姑娘?啊,造物弄人,造物弄人啊!”

柳如嫣撑不住的笑了,顺手把花摔了过去,“说了几万次,不许那样叫我!快三十的男人怎么还是学不到一点稳重呢?”

稳稳接过玫瑰,沈煜一脸的陶醉状:“接到如嫣姑娘的绣球了!我真是三生有幸啊!”

柳如嫣还想再说些什么,眼神一转,看到门口一袭酒红身影,“靖文!来找沈煜吗?”

踏着清脆的步子,唐靖文挂着一丝微笑走到二人面前,眼光轻轻巧巧掠过沈煜手中的玫瑰,才笑着转向柳如嫣:“Susan,今天你好漂亮啊!都快把新娘子的风头抢下去了。”

柳如嫣笑笑,抬手拂过额前的刘海,“才没有,等会你看新娘子穿婚纱出来,那才叫漂亮呢。你这礼服也很美啊,特别称你。”

“找我有事?”沈煜把玩着花瓣,淡然开口。

“‘商社’和‘一百’的人都来了,而且都是经理级以上的人物。都向我问起你,我只好进来请佛出山了。”唐靖文还是一脸不温不火的笑,配上精致的妆容,很是明艳。

“‘一百’的人也来了?”柳如嫣望向沈煜,“沈总,‘华美’的初审快到了,我们要好好把握。”

沈煜低着头,只顾细细品位着手中的花,食指轻轻抚过花茎上一颗未摘除的刺。顷刻,扬起脸,又是那副标准的沈式微笑,双眼半合,右唇角挑高。

“走吧。”这话是对唐靖文说的,眼光却还放在柳如嫣身上。趁唐靖文转身的一瞬,覆到柳如嫣耳边轻语:“回去时我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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