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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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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已经说不出是疼痛还是不痛了,我只是茫然的看着周围的这一切。

“他一直在等你,我看到了,那年夏天的每个周六,他都会坐在这等你。”杨逸说。

我没有说话,只觉得眼眶酸涩,却流不出泪来。

“所以我不再恨他了,因为我看出来他对你是真心的,他对你的感情不比我浅。”杨逸叹了口气说。

“未央,如果他还活着,我也许会祝你们幸福的,但是现在他已经不在了,我必须把你握在手心里。”杨逸抓紧了我的手。

我已经沉默,一阵微凉的秋风拂过,我打了个哆嗦。

杨逸不再说话,伸出另一只手进西装里面的口袋,然后掏出了一个东西放在我手上。

我看了一眼手上的东西,心脏猛地一颤,我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

是一个白色的信封,虽然已经对折,但我依稀可以看到上面已然有些模糊的钢笔字迹。

“未央亲启”

拖着那封信的手颤抖起来,我转过脸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杨逸。

“其实这封信我一直藏着,在车祸现场救你的时候看到了,你昏迷着死死的攥着它,所以就拿出来了,本想着一辈子藏着不让你知道的。可是看到你这样委屈着自己,还是过不去良心这道坎。本来那天见你大哭就想给你的,可是你抓住我不要我走,又让我抱着你睡觉,所以我就又拿不出来了。所以想着回老家再给你,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来这个球场的。”杨逸说。

已经不知道是该感谢杨逸的宽容,还是该骂杨逸这家伙笨蛋了。我拿着那封信,鼻子好酸,眼眶也好难受,可就是哭不出来。

“你不后悔吗?”我问。

“我不想让你再这么难受下去了,每天还要带着笑脸迎合大家,我看了心疼。未央,所以我把这封信还给你,叫你自己来选择,就算你最后选择带着这封信离开我,我也无怨无悔。”杨逸波澜不惊的脸上,露出坚毅的光。

我攥着那封信,做了一个深呼吸。

“杨逸,如果当时我一直都不醒过来,你会怎样?”我问。

“就一直守着你,直到我死。”杨逸回答。

“为什么要这么执着呢?你看着那样的我都不会绝望吗?”我问。

“当然不会!未央,你知道我一辈子到现在最痛苦的是哪几年吗?”杨逸问。

“不知道。”我回答。

“就是你出国的那五年。我见不到你,也不能给你打电话,那五年我的生活里没有你的味道,是我过的最痛苦的日子。其实大二开始,虽然我们在吵架,可我还是会忍不住去偷偷的关注你,虽然表面上是陌生人的样子,其实你的一举一动我都很清楚。可是你出国了,我的生活瞬间就空了。那时候我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看世界天气预报,我想知道你过的每一天是晴还是雨,有一次你住的城市发生龙卷风,我的心都揪起来,可是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呆呆的守在电脑前,看着QQ的好友里你的头像,直到你的头像亮起来,才终于安心,但我却没有办法跟你说话,只是一遍又一遍的打开你的对话框,然后又默默关上。所以我下定决心,等你回国我就要把你抢回来再也不放手,我努力的工作,买了那栋房子,本想着你一回国就带你去那向你求婚,可是又碰上了程枫的死。我知道你肯定非 常(炫…书…网)伤心,但是没想过你会因此出车祸,但我从来没有绝望过!你昏迷住院,我每天去医院陪你,其实那段日子我虽然担心你,心里却是充实的,我每天对你说话,终于能在你面前敞开心扉,不再掩饰我的感情,虽然你没有回应,但我知道,你都听得到的,所以我很开心,也坚信着你一定会醒过来。”杨逸一口气讲完了这五年他的生活。

我的眼眶更疼了,渐渐觉得眼睑里面湿润了起来。

“未央,我不知道在你心里我到底是怎么一个地位,但我确定,你对我是有感情的,所以我不想放手,但我也不会勉强你,你不用担心别人的想法,大不了到时候我就说是我变心辜负你!”杨逸的语气里,我品到一丝血流成河的腥味。

我又看了看那个白色的信封,指腹一遍又一遍的拂过那几个模糊的字迹。

杨逸脱下了他的西装外套披在我身上,我们俩就在黑暗中安静的坐着,天空中隐隐的有星光闪烁。

不知道坐了多久,我站起身,杨逸也随着我站起来。我将那封信放进了身上的西装口袋。然后微笑的看着他。

“咱们回家吧。”我微笑着说。

杨逸沉默了三秒,然后脸上露出了我从未见过的,感动与幸福纠缠着的微笑。

他拉起我的手,微微笑着,然后说:“嗯,咱们回家!”

路过教学楼的时候,我隐约听到了朗朗书声,不知道是幻觉还是真实,我努力分辨着听到的句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我浅笑,是那篇我这辈子都背不完的《桃花源记》。

我站定,转身,望着那一片丁香树林掩映的小球场。武陵的捕鱼人离开桃花源的时候,是做的怎样的告别呢?

秋风已是萧瑟,我的那个桃花源却早已被尘封在那个叫做“夏未央”的山谷,于是觉得有些许的庆幸,因为那个半夏虽然匆匆,却也足够我用一生去珍藏了。

如果此刻我身边站着那位陶老先生,也许他会和我一样的想法吧。

莫名其妙的嘴里喃喃自语起来,我依旧是微笑着的,眼角终于又掉落出了一颗泪。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

不算后记的后记

于是想写点东西纪念一下这篇文。这是我目前为止写的最完整的一篇了,也算是尽了全力去写的。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开始写文之后最深的体会。所以之前很多东西写到一半搁置在那,因为觉得不够资格拿出来,比如《未央楼》。所以经历了一系列打击之后,我才决定回归到最熟悉的生活中去,写曾在身边的人,写曾经发生的事。返璞归真的结果是写的很顺手,但反响就只能说看缘分了。很意外的是,这样的文,还是吸引到了一些和我有共同趣味的读者,所以感恩并知足。

一直在想要以怎样的一个方式来纪念一下我的高中生活。

许多人,许多事,真的是非要过去很久之后才会有一个后知后觉的深刻体会。然后会后悔,想着如果当年的我怎样怎样就好了,然后会惋惜,因为当年的心高气傲与激情澎湃早已经随风而逝。

所以我写穿越,只是单纯的想要借助这种奇妙的设定给自己重来一次的机会。

这本身就和现在市面上那些靠着穿越来玩各种奇妙历险的文章初衷是不同的。我写这个文不是为了讲故事,不是为了让大家看到一段缠绵的师生恋,或是纠结的三角恋。

只是为了借助这个故事,表达一点自己对人生,对爱情,对青春,对友谊的反思。

所以我用第一人称来写,让大家看到一个人的视野其实是多么的狭窄,比如夏未央看不懂杨逸的深情,所以自己挣扎了多年之后选择放弃,这一切都是单方面的思想斗争,她以为自己是多年暧昧的受害者,可到最后才知道其实伤的绝对不是一个人。

所以有人会喜 欢'炫。书。网',至少表明了你们和我有着同感。是知己。

今天写到最后这一章的时候我一直在听杰伦的那首《反方向的钟》,反复的听,前奏里是流畅又带着些许压抑的钢琴,重复着一段旋律。然后有几次听到这段旋律,不自觉的停下打字,差点落泪,我矫情了。

其实我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也不喜 欢'炫。书。网'矫情的人和文。这直接导致了我的文风根本和华丽不沾边,很多地方是苍白的,感谢大家的宽容。

但这不代表我对会写出那样绚丽文字的人的鄙视,我还是很敬重的,因为我写不来,他们却做到了。这就和高考作文一样,总有人能写出让人瞠目结舌的文字博得满堂彩,我这个语文很差的学生从来只有望尘莫及的份。

关于这文里的人物,我说过,都是身边人物原型塑造出来的,因为都是我的朋友,我不希望他们在这文里以一个可有可无的姿态出现的就像一个无表情的符号。所以我花了很多笔墨去铺垫,给他们每个人一个完整的故事。因为他们伴随着我的青春岁月,每个人都是主角,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立场。其实我相信这里面的每个人在各位读者的身边也是有类似的原型的,比如阳光模范生乔苒,比如爱打篮球又很痞的苏漓,比如假小子任凌初,再比如弹钢琴的大美女施茵茵。

所以如果看这文的时候能唤起一些你对曾经身边的某个人的怀念,那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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