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2)

三人行必有我师?!

混帐话。

想想他前两天的生活,苦是苦了一点,累是累了一点,不过跟现在比起来——身边随时随地一颗明 媚的小太阳——怎么想也是之前的生活过的惬意。

当季楼主揉着脚说“走累了,江大侠,抱着我吧”时,纪大爷一脸虔诚的说“我来我来”。

啃干粮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挪到江鄂的身边,脑袋悄悄的歪一下,再歪一下,眼瞅着就能枕上江某 人的肩膀,然后纪大爷的老脸噌的出现在面前,皱纹堪比花卷的说:“公子,您要不要再吃点馒头?”

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可怜的季独酌恨的牙根痒痒,偏偏发作不得。

他要的是二人世界啊,不是一个老头子成天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他又不好吃老草这口。

走了一天的路,好不容易夜晚再次来临,季楼主扑通一声倒在地上,这一天,劳心劳力的,精神极 度匮乏,说什么也不肯动了。

江鄂看了他一眼,也没再说什么,安顿了这一老一小,转身到林子里打猎。

季独酌望着他远去的背影,伸了个懒腰,慢慢爬起来点火。

火石相互摩擦,产生点点火光。

在火光的掩映中,静静的,身后走来一个挺拔的身影。

那人开口唤了一声:“楼主”。

季独酌手一抖。终于,叹了口气,认命的放下火石火蕊。

慢慢的掉转过头,正好看到纪老头子正在撕下人皮面具。他的腰不颤了,背也不驼了,那张老朽的 面具下,露出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第七章.坐看云起

秋夜的风吹过树林,树叶沙沙作响,惊飞起一群寒鸦。

那人挺起身子,不再驼背,轻轻撕开脸上的人皮面具,沽酒老汉油腻腻的衣服再也掩不住身上的霸 气,风吹衣摆,鹰眉虎目炯炯如星。

季独酌轻轻一笑,展开了手中的折扇,眼中的笑意看尽三秋桂子。

他说:“老刀啊,我认识你那么多年,只知道你性格耿直,却从来不知道你竟然如此会装模作样。 ”

老刀颂长老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吹的嘴唇上的胡子的飘了起来,他冷冷瞪着季楼主,咕哝着:“有 个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主子,我们做下属的能学不会假装么?”

季独酌摇摇扇子,眨眨眼睛:“这么说,是我的错了?”

“楼主,”老刀瞥了他一眼,索性一屁股坐了下来,“老刀不得不劝您一句,烽火戏诸侯的故事楼 主应该好好复习一下。”

季独酌微微一笑,掀开衣摆,坐到老刀身边,伸手拍了拍这位老人家的肩膀:“我说老刀啊,我真 是半点也看不出江大侠有倾国倾城的姿色呢。”

老刀啪的一声拍开他的手:“他没有姿色,楼主尚且能为他做到这种地步;这要是有了,楼主您还 不得挑了风雅颂的大梁?”

季独酌一愣。

很不负责的开始想象头戴翡翠金步摇、身着八宝霓裳、莲步出尘,一步一摇的江鄂,怎么想,这个 样子,啧啧啧,实在很精彩。

老刀哪里知道他心里打的鬼主意,还在一板一眼的规劝他:“楼主啊,我是从小看着你长大的。自 从我的儿子故去后,我便把你当成我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如果你真要一时色迷心窍做出什么错事,你 要老刀怎么去面对九泉之下的老楼主啊。”他这样说着,伸出手来,慈祥的在季独酌的手背上拍了一拍 。

却不想被季独酌一把抓住了手,他东捏捏西捏捏,然后一附鉴定完毕的样子说:“老刀啊,怪不得 江鄂认不出你,你连手都易容过了吧。”

“楼主……”

老刀嘴角的肌肉一抽。

季独酌用很无辜很期待的目光看着他。

或许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很多不得志的事情,但对于老刀来说,很显然,他这一辈子最大灾难就 是遇到了某个姓季的。

他苦笑着双手互相揉搓了几下,那双属于酿酒老汉老纪的手便神奇的掉了一层皮。

露出一双仔细保养过的手。

这双手指骨纤细,肌肤柔韧,在月光下的照射下竟然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季独酌的嘴巴张的大大的,猛地一把捏着老刀的手,眼睛一下子变的闪亮亮:“老刀,以前我们天 天见,我也大意没仔细看过。今天才第一次发现你的手又白又嫩的么,简直像个大姑娘的手。”

说着,又捏了一下。

一滴冷汗从老刀的额头流下来,他一把抽回自己的手,赶紧双手环抱缩进袖子里。这样一个动作简 单的动作,使得他方才教训季独酌的气势瞬间烟消云散。

季独酌在一旁笑的很善良,却仍得寸进尺:“老刀啊,其实呢,我觉得,姿色这个问题上,凭您这 双手,如果年轻个二十多岁,我也是不介意为你冲冠一怒为红颜的。”

妖孽啊妖孽,想老楼主一生的严谨,怎么就生出这么一个混账儿子来了呢!

江鄂回来的时候,篝火已经点燃了。

季独酌坐在火边,还是平常那副温柔娴静的画皮模样。反观纪老头,则缩在一边,手指在地上画着 一个又一个圆圈。

江鄂看的诡异,估计是季独酌趁着他离开的那阵子向这纪老头报复之前破坏气氛的仇了。心中有了 定论,他也就粗心的没往其他方面去想,却不忘打趣了一句:“纪老头也要研究星象么?”

“或许是在跟蚯蚓说话呢吧。”季独酌不符责任的回答,“我说江大侠啊,麻烦你还是多关注一下 我们的肚子吧,要不我们就得饿到去幽冥黄泉研究牛头马面了。”

晚饭是兔子,三只兔子,一只只肚皮朝天,用呆滞的目光注视着他们。

“这两天还真是跟兔子有仇,算上今天这三只,这几天一共吃了九只。”

季独酌撇撇嘴,用手戳戳三只兔子里最小那只,“这只最小,我决定了,要给它命名为——死兔九 。”

江鄂横了他一眼,把那只可怜的兔子开膛破肚,穿上树枝:“那其它的那八只呢?”

“是死兔九的哥哥吧,一个个取名字太麻烦,不如统称兔八哥。”

“我说,你真的是在逃难么?”

“这个……”

据说当很多很多年后,季独酌楼主把他们的旅行记录下来,写成一本惊世奇书。后来经过几百年颠 沛流离,这本书的下半册传入一个美丽的国家。于是这个美丽的国家出现了一只叫兔八哥伟大人物。而 在同时,据说上半册被一个小姑娘找到,从此后,她的名字就变成了兔子九。

所谓事物是联系的,联系是发展的。

当然,这还是后话。

在那个充满了食物香味的夜里,大家毫不留情的瓜分了三只兔子之后,江鄂看了懒洋洋的季公子一 眼,随手抛了一件东西给他:“这个送你。以后省得你半路要喝酒,给我乱添麻烦。”

却原来是个葫芦。

中间掏空,葫芦口塞了一块木头,一个简易的酒葫芦。

季独酌惊讶非常,自从逃亡以来,这个男人实在总在带给他不同的惊喜。他就像一块没有雕琢过的 璞玉,一定要在最适合的时间最适合的地点,才能散发本身那种特有的光芒。

手指间把玩着葫芦,季独酌不禁咋舌:“江大侠,你去了半天,是为了做这个?”

“秋天了,深山老林要找个长野葫芦的葫芦藤到也不难。”

难到是不难,但是……“大侠,你难道是用你那断了一半的长剑刨的葫芦?”

“也不能算断了一半,” 江鄂把手边的兔子翻了个身,无所谓的说,“这一次是确实断成两截了。 ”

“古人有那个杀鸡用牛刀……”

江鄂挑起眉:“哦,听起来楼主不满意?……不如把葫芦还给我吧。”

“送出去的再要去难免小气了点。”

手指一下一下有节奏的敲着酒葫芦,季独酌笑眯眯的凝视着这个男人,一字一句如同誓言:“衣带 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火光映着他的脸,温和的嘴角眉梢,泛上一点点红晕。

旁边带着人皮面具的老刀眼睁睁的看着这两个人没来由去,虽然一肚子不以为然,却又碍着自己身 份不能发作,难免一脸苦瓜色。

长叹一声,决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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