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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1 / 2)

>白眼狼,不、是白眼犬,枉费姑娘我平日里对你那么好,你竟然让我如此尴尬。

“金曦,过来,姐姐给你吃肉骨头,过来啊!”非夕决心用美食来诱惑金曦重新回到社会主义的伟大怀抱,不过这个办法很快就被实践证明无效了,因为金曦不听“肉骨头”三个字还好,一听非夕提到肉骨头,立马气得脊背上的白毛都竖了起来,圆溜溜的蓝眼睛直瞪着非夕,在南宫手中挣扎着要跳下来。南宫立刻轻轻的抚摸它的脑袋以示安慰,才使它渐渐的平息了怒火,死丫头,你居然真当本大王是那种低贱的东西?本大王要咬断你的脖子……呜呜……算了,像本大王如此高贵的血统,才不屑与你这个臭丫头一般见识……金曦十分鸵鸟的在南宫怀中委屈地“呜呜”低叫了几声,便跳离了南宫手中,独自缓缓的再次消失在茂盛的草丛中,留给非夕一个萧索的背影,非夕仍不明所以的问到:“小砚,金曦这是怎么了?”

“它啊!它不大喜欢吃肉骨头”。

“这样啊!”非夕顿悟,接着便又若有所思的托着下巴问:“那金曦它爱吃什么呀?”

“它平时只吃鸡的”。

“啊?它居然吃得这么好?”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是呢!金曦有些挑食,只吃鲜活的公鸡,它喜欢先一口咬断鸡脖子,喝下鸡血,再去吃鸡肉”。

“它……它它它、吃生的?”非夕显然惊讶得有些口吃。

“是啊!”南宫似笑非笑的拉过非夕的手往后院走去,一直走到后山崖,非夕仍木讷的没有反应过来,她的脑中一直在想着那么可爱的小金曦,口中叼着一只可怜的鸡,嘴角还挂着几丝鲜红的血液的诡异画面,不能接受,金曦怎么会有这种不良嗜好呢?它应该是乖乖的待在它的小窝里啃它的肉骨头的……正想着,突然感觉头上传来一阵疼痛,“哎呀……小砚你干吗?”

“看看你还魂了没”,南宫说得一本正经。

“我只是觉得金曦很奇怪嘛!”非夕揉揉被敲的脑袋,委屈滴说。

“夕儿,我不记得有没有告诉过你,金曦它是一只白狐?”

“呃?”非夕愣了半会儿,又结巴了:“白……白狐?”此刻她的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她闯进狐狸窝了,一只貌似天人的老狐狸养了一只貌似小狗的小狐狸,呜呜……全是狐狸,就她这只傻不拉叽的小白兔,傻乎乎的自己自己送进狐狸洞。

“小砚……”

“嗯?”

“你变回原形给我看看”。

“原形?”

“变啊!”

“我……不会变……”

“那你变个凤梨出来”

“我……不会变……”

“你这个狐狸怎么什么都不会变?”

“我……我去给你拿盘凤梨来”南宫无奈{炫{书{网的笑着说到,他家这个丫头的思维能力还真是让人望尘莫及,狐狸?不知道丫头你这是夸我还是贬我呢?

翌日清晨

当非夕从睡梦中醒来,揉着朦胧的惺忪睡眼,却意外瞥见床边的小石几上的一封牛皮纸信封,信封上赫然写着“夕儿亲启”四个大字,非夕连忙撕开信封,展开了那张薄薄的白纸,纸上龙飞凤舞的狂草写着:“夕,吾兄今有急召,使出仓促故无告而先行,望汝见谅。勿念、珍重!”落款:砚今上。

非夕身上黯淡的收起信纸,又走了?又开始他神出鬼没的行踪了?什么嘛!每次都是这样,尽管上一秒还在牵着你的手,却总有可能在下一秒,就从你身边不声不响的消失。貌似他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貌似他有着十分复杂的背景和身份,而不仅仅只是落梅山庄的主人这么简单,貌似……他这一次有了进步了,起码不像从前那样不告而别,失踪的悄无声息,这是不是代表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又提升了一个层次呢?那自己现在到底是应该忿怒的去烧了他的书房呢?还是应该庆幸的捧着信纸等他回来呢?算了,不管了,先吃饭再说,打定主意,非夕把信纸往床上一丢,飞速的朝膳堂奔去,吃饭最重要,在山庄的日子也不会太无聊啊,反正落梅山庄地多、人也躲,够她折腾的了。此刻,正聚在膳堂享受早餐的众人均同时感受到一阵阴风袭来,不由得都向门外的天空望去,看来、又要变天了……

十、司徒外史(一)

更新时间2010…10…10 16:58:13  字数:1813

司徒越此刻极为郁闷的靠在小树林的一株红枫下,为什么?为什么呢?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在半柱香的时间前,司徒越同学第101次打劫计划再次宣告失败,于是他开始在口中不停的喃喃自语着“为什么”,不过到底为什么会再次失败,这个问题恐怕只能问他自己了。

司徒越至今仍深刻的记得,那是他第一次从焚云山庄出来,带着他的是焚云山庄的老管家,他们本来是去母亲的娘家秦州,去看望自己的外祖母,可不料在途中,也是一处茂林带,遇上了一群山贼,武艺高强的山贼很快就制服了他们的四个护卫,轻而易举的捉住了躲在树后簌簌发抖的老管家和自己,并劫下了他们身上所有的值钱物件,然后嚣张的挥了挥大刀,大摇大摆的扬长而去,临走前还免费赠送给他一面绿色的小旗帜以作纪念,上面笔工拙陋的画着交叉的一刀一剑,旁边歪歪扭扭的写着四个大字:绿林大咨,“欢迎下次再来光顾,下次出来多带点值钱的”,这是山贼的首领最后对他说的一句话。年幼的司徒越当时看着山贼们酷毕了的语言和动作,崇拜不已,要不是有老管家拉着,恐怕他早就飞奔过去,投身于山贼事业的伟大怀抱中了。

多么美妙的行业啊!司徒越想,不用起早贪黑,不用看人脸色,不用上交利税,不用伤脑伤神,不需要高学历、高修养,不需要高身份、高地位,致富发财风险小、投资少、见效快、利益高,简直是广大小成本投资者的明智不二选择,快速创业之捷径。如此轻松、简单、高效、有前途的光明事业,舍我其谁也?

司徒越再次低头凝视着那面绿色的小旗帜,在心底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只是,他至今也未曾弄明白的是,那面纪念小旗帜上写的“绿林大咨”四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山贼的暗号?不过暗号又怎会写在旗帜上呢?又难道是什么高深难懂的哲理?的确是很深奥啊!至今仍未曾参透其中的奥妙。

那么司徒又是从何时开始他的打劫计划的呢?话说司徒第一次从家中溜出来后,便跑到布庄买了一块轻罗丝帕儿蒙在脸上,手中握着根粗木棍悄悄的埋伏在宁都城郊的小树林,等待着送上门来的小肥羊,却不料小肥羊没送过来,倒是招来了一只狡猾的小狐狸,司徒在一棵大树后藏了不一会儿,就见一个身月白色锦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华贵小少年独自一人朝宁都城的方向走过去。呵呵,机会来了,司徒兴奋得拿着手中的木版冲到路中央拦下小肥羊,“不许动,把值钱的都掏出来”,可眼前的小肥羊并没有如自己想象中的那样吓得不知所措、战战兢兢,而是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眼睛定定的看着自己,唇角还划过一丝诡异的浅笑。真是一只漂亮的小肥羊啊!司徒有那么一瞬间的一愣,随后立刻恢复常态。再好看也是肥羊,送上门的肥羊、不宰白不宰,于是又朝小肥羊恐吓道:“笑什么笑?快把钱拿出来,不听话大爷我灭了你”。

小肥羊听了此话仍然是波澜不惊的站在那儿,似乎在思索着什么,随即一边冲着司徒越露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纯真笑脸,一边伸手在怀中掏着什么。司徒越见状内心无比激动,没想到第一次创业竟然如此成功,哈哈……这下小肥羊肯定会掏出他身上所有的银子了吧!果然,打劫是一项伟大而神奇的光荣事业,哈哈哈……司徒越正想着小肥羊会掏出多少银票来贡献给他,不料却见小肥羊在怀中掏了半天,结果拿出来的只是一只小巧的青色瓷瓶。

咦?不是银票吗?那是什么,难道会是什么宝物或者古董?管它是什么,值钱就好。只见面前的小肥羊笑得更加灿烂无邪了,他紧紧用手拨开瓶盖,司徒越一下便嗅到一股清新如兰花的香味,啊呀!突然感觉头好晕,这是怎么了?司徒越摇曳了两步,便斜斜的向后倒去。

而迷倒他的那只小肥羊,此刻已收起碧色瓷瓶,笑得分外得意,他走上前去在司徒越身上一番搜刮,结果在司徒的腰间找到一块焚云山庄的少主令牌,这应该是焚云山庄的小公子吧?小肥羊暗暗想,瞧这模样肯定是偷溜出来的,也好,正好他也要去,就顺路把这小子也捎上送回去吧!于是就用在司徒身上翻出的几钱银子雇了一辆马车,向焚云山庄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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