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庄!”
他冲上来抓住我的手,想把我拖走。我静静地坚决地收回自己的手,告诉他我的决心:“放手,艾会长大人,我正在尽我的责任,也请大陆守护精灵使大人,不要在这个时候忘了自己的责任!”
“你、你这是在怪我么?如果、如果。。
“艾会长大人,你从来都没有做错过,我怎么会怪你,错的人,是那个从来都对人性抱有不切实际幻想的笨蛋而已。”MD,我对他感伤个P,都决定要吃苦头了,干嘛还对他叽叽歪歪?烫脚底板而已嘛,流点血而已,又死不了人,要他来激动!
我很爽利地甩开莫名其妙的心思,告诉自己应该念叨:阿豫啊,你神算无敌,快点来救我吧。。。
“站住,庄庄!”司葛儿也来凑热闹,还没被达菲斯宰了么?“如果你要我和艾尔塔后悔、要我们痛苦,你已经做到了!你不必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切虽然对神祗不怎么尊敬,可是好歹有多重身份在身,死不了滴。
刚抬起一只脚,就被司葛儿拖回去:“庄庄,你为什么不愿意相信,我们从来不愿意伤害你。。。任何人都能走这条路,只有你不能。”噫?你不是说我是亚克罗斯奇迹的神使嘛,既然是神使,还怕一个对神忠诚的小小测试?
司葛儿的身上有很好闻的香味,第一美人就是不同凡想,我静静地站着,等着他说出原因:“庄庄,对不起。。。如果那个时候,我能预见到这一天,我绝不会给你和达菲斯定下契约。。
契约很好啊,连那只破鸟都说多了一个任打任骂无怨无悔的免费劳力,而且,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谁能找到完美的借口阻止,为了成就他自己,卡姆也不会允许的。
“可是你会死的!庄庄,我不是在吓唬你,你和他的契约。。。你们相互分享生命、勇气、荣耀、力量,他信奉的从来不是正义与光明的神,请、不、拜托你,庄庄,即使是为了爱你的父亲和母亲,不要冒险。
的!荣耀是这个意思吗?忠贞、荣誉、神之信仰。。。天呐,那个该死的达菲斯若是有信仰,我的名字就倒过来写!
可是,你们两个的马后炮会不会放得太晚了些?我等的人不是你们呢,所以,我一定要走的。
8…7 被抢的新娘 7
8…7 被抢的新娘 7 尽管我已经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光着的脚丫子踩上去那一下,因为火烧似的刺骨之痛,我很丢脸地情不自禁地四肢着地,行了一个超级大礼。
很痛快地,我成了第一个全身“着火”却还没有烧死的大傻子。
我现在很能明白,达菲斯那厮被我那口血喷了之后,全身火烧的痛苦,火滋滋地烤?金针刺骨?油煎皮肉?差不多几项综合吧,虽然火烧很痛,但个人以为,比起地狱之火来,从外面烧和从内部焚心毁骨似的痛苦对照一下,感觉上还差那么一点,还比不上胸部以下的金砂烫人更让人痛苦。
难道我是受虐狂不成?否则我为什么觉得火烧得有点变态的舒服,真是久违得过头的痛楚啊!
你个白痴猪头,一步都走不了还敢发脾气!自讨苦吃!自讨苦吃。。。
“庄庄。。。”关心我的人不少呢,可是啊,还是没有我要等的人呢。
卡姆算是站得离我最近的人,趴在地上,很容易发现他的脚底已经烫出了水泡,可惜,偏偏有我这么个变态,死赖在地上不肯爬起来,他也只能陪着我站。更妙的是,本姑娘不屑于他的搀扶!
“神呐!圣洁之火在烧!难道神使大人纯洁的心被污染了?”
“她一定犯了渎神之罪。。
“难怪。。。难怪有那么大的暴风雨。。。是因为这个邪恶之人的存在,我的孩子才死掉的!杀死她!把她扔进神圣之火烧死!”
“所以,阿普蒂安女神生气了,她地追随者被邪恶侵蚀!只能用鲜血才能洗清一
“站起来!坦承你的罪孽!在试炼之路上偿还你犯下的罪!”
“不!烧死她!烧死这个不敬神地邪恶者”
这些人疯了?
笨鸟!懂了么?这就是民意!不可抗拒的民意!
手掌上地水泡密密麻麻,胳膊下面娇嫩的肌肤早已血肉模糊成一片。轻轻移动一下,血水就滴答滴答地掉,身上的衣服仅是装饰之用。没有什么防御功能,里面也弄出了很多水泡。硬硬鼓鼓的,一碰上去就痛得要命,痛得双眼直冒水花,还好本人忍功尚可,总算没有继续丢脸。
握紧拳头。用手肘支撑着自己,靠膝盖使力,慢慢地一点点爬起来,大腿内侧、小腿上的皮还有腰带以上地地方,一定是惨不忍睹的糟糕,裙摆上都已经渗出血水了,啊,我一定是有史以来表现最差劲的试炼者。
凭着心中一股倔劲,不知磨破了膝盖上多少水泡。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脚底板上的滋味,美妙得难以用言语表达。破皮的地方塞进了许多细碎的砂子。在里面拷着那丁点儿的血水,拷干了再挤出一个新的水泡。然后新的金砂再挤进干同样地事。刺破,拷血。继续接着烫,不要说动,便是站都是站不稳的。
我得使劲地咬住嘴唇,才在这个时候不发出丁点的声音。
喂。。。猪头,你这个样子。。。很惨。。。回头吧,你根本走不了。破鸟拍打着翅膀,飞在我地额前,尽它所能地阻止我,第一次听到这只臭屁到极点的麻雀说这么感性地话,心里还是热乎乎地感动地,接下去,很理所当然地被一只麻雀鄙视:那个混蛋要是知道了,不知道会怎么回报我嘞,摊上这么个笨蛋,真是倒霉!。
你的意思是他一定会找人出气喽?那便好,嘿嘿你想干嘛?
不干嘛,掏出改版后地封魔法杖,重做它的本职工作:拐杖。当年本姑娘过封魔山上时,不就是这么过的么?
“卡姆王子,走吧。”我用布满水泡的手拨了拨头发,笑眯眯地提醒卡姆我们可以继续第二步了。痛成这个样子,神圣之火也在烧,能笑得如此诚恳,还用如此平静地口吻说法,嗯,表现不错,满分!
卡姆后不后悔我是不知道的,不过,看着前面这个男人走过的金砂上,留下的红红血水印,捏成铁块般的拳头,我觉得心里真是TMD爽,更加故意把步子迈得极小,走得更慢,即使他个高腿长想要快步走完这一程,也只能亦步亦趋陪我慢慢熬,因为他不能弃他的未婚妻于不顾,哈哈,叫你来利用我还敢欺负我,整你没商量!
你变态啊!他痛你不是更痛?真是蠢得无药可救了!
是,我是很痛,我脚下流的血也比他多。可是,卡姆他又没有受过地狱之火的考验,对他来说,此刻感受的罪是我的数千倍吧,他应该比我更痛!如果边上不是有那么多的观众,我说不定还会开心地唱歌呢,痛并快乐着!人的潜力是无穷的,尤其是我这个穿越女主,走了近百米,还没有倒下去。。。虽然每走一步,我总希望下一步永远不要迈出去。为什么我认定的男主还不来救我呢?我自己怎么跑得掉,这么多围观的盲从者,这条路何时是个头?
我已经痛得头昏昏,不知身在何处,双脚只知道机械地一步步地向前迈,不敢停下来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