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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2 / 2)

肩背上斜缠着一条白布,隐有中药村的味道透出,他伸手摸了下,包扎处隐隐有些疼痛。

推开房门,一阵刺眼白光照射而来,凌云下意识的伸手挡在面前。等适应了外面的光线放下手,他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充满古韵的山庄之中。一栋套一栋的院落,青砖绿瓦木楼,还有假山,池塘,走廊,亭台。可是依然看不到半点的现代痕迹,没有电线,没有路灯,没有水泥,有的只是古香古色。

他吸了一口气,伸出一只脚踏出房门。

“易公子,你醒了!”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响起,凌云这时才发现,上次江边时那个胆大直率说他对她们小姐又搂又抱又亲的那个小丫头,正端着一个托盘站在他面前,上面还放着一碗冒着热气的药碗,散发出一阵阵的中药的特别味道。

小姑娘看着凌云的目光居然还有些不好意思,“易公子你怎么出来了,刚受了那么重的伤,又患了风寒,这才刚醒,怎么能吹风呢,快回去躺着。”说着却又拿眼睛直盯了凌云那敞开的胸口大肌看了几眼。然后进屋先放下药碗,转身出来搀扶他入屋。

小丫头看样子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娇小可爱,倒有些胆大率真。将他的一只胳膊搭在她的肩上,一手又扶着他的腰,脑袋刚好才到他的胸前,头上的一对丫髻如同两个羊角似的立着,凌云忍不住伸手扯了几下,小丫头呀的一声吃痛轻叫,让他确定这头发确实是真的,这个发现让他心里不免又失落了几分,又隐隐有几分兴奋。

“你叫什么名字?”

“木兰!”小丫头扶着凌云躺回席上后,脸色有些发红,也不知道是因为刚才扶着吃力,还是因为偷看了凌云那半裸的健壮身材,或是因为凌云扯他的头发还有那肆无忌惮打量她的目光,回答的时候,语气加重了几分,甚至还瞪大眼睛对着他的目光瞪了回去。

木兰在屋里服侍着他把药喝完,然后又就着他说了会话,就离去了,就是要去告诉小姐他醒来了。

屋中又静寂下来,凌云躺靠着,有些失神。

长叹一口气,凌云现在对自己的境况总算是有了些了解,再不是两眼一摸黑,懵懵懂懂。

这里不再是那个熟悉的世界了,就如同他不再是过去的那个自己了一样。

这里是大隋,一千四百多年前的大隋朝,那个终结西晋南北朝以来近四百年分裂,重新大一统华夏的大隋帝国,那个一面是文明富强,可一面却又两世而亡,总共才拥有了38年江山的大隋帝国。

如今,正是大隋开皇十八年,隋文帝杨坚篡周立隋第十八年了。

二十二年前,北周灭齐,十八年前,杨坚篡周立隋,十一年前,隋并西梁,九年前,隋平南陈。

他现在呆的地方是江南扬州江都城外不远的高家庄,高家庄的主人正是那天他救的那个白发的美丽女子。她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高浅雪。而且他还从小丫头的口中套听得到,高浅雪自小就皮肤雪白,甚至一出发头发就是白的。那个蛮横的高明月并不是高浅雪的亲妹妹,听说是高浅雪的远房堂妹。高家以前据说是在黄河以北的河北居住,后来躲避战乱迁移到江南。不过听说高浅雪姐妹的父母当初南下时亡于战火之中,她们姐妹都是被老家人带着才逃到了南方,最后在扬州买了一块地落足。

不过凌云总觉得这小丫头的话不尽不实,就那天他在江边看到的场面,高浅雪家拥有这么大的宅院,还有那些强壮的家丁,怎么可能会这么简单?普通的庄园地主,可不能拥有那么彪悍的家丁,而且还能个个挎刀骑马的。

正在胡思乱想间,房门被敲响,高明月带着两个婆子还有几个丫环走了进来。那些婆子丫环手里还拿着好些的托盘,上面盖着红布。

“易风,你终于醒了。”高明月一脸笑意的看着凌云,只是这笑意让凌云感到有几分不怀好意,好似黄鼠狼给鸡拜年。

想起那天她强逼他入赘,不肯就要杀人抛尸的事情,凌云就笑不起来,心情警惕的点了下头:“多谢高小姐相救,在下感激不尽。”

“马上就是一家人了,就不必这么客气了。醒了就好,木兰,去请钱大夫再过来诊断诊断下,可不能再有反复。万一拜堂之时再昏倒了,那可就要闹笑话了。”高明月得意的对着一旁的木兰说道,那双眼睛仿佛在对凌云说:“你不是宁死不从吗,还要跳江,这回你倒是跑啊,看你往哪跑。”

“拜堂,什么拜堂?”

“当然是姐夫你和姐姐的大喜事啊,庄上可都已经准备好了,高伯都特意去江都城里请人算过了,明天就是黄道吉日,最宜婚嫁。你看,我这都把明日大喜你要用的东西都带来了,你准备准备,明日吉时一到,就和姐姐拜堂成亲入洞房。”

我靠,凌云忍不住心中暗骂了一句,还真是没完了。“谁答应了要娶你姐姐!”

“错!”高明月立即纠正道:“不是你娶我姐姐,而是你入赘我们高家庄,这里面的区别可是很大的。”

“谁答应要入赘高家庄谁入赘去,老子可没答应!”堂堂男子汉被强逼入赘,走到哪也没有这样的事情啊。虽然说高浅雪长的很漂亮,可强买强卖的事情,总是没有人愿意的。

“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也得答应,你那般对待我姐姐,已经坏了她的名节,还想赖账?更何况,你的定情之物我姐姐都收了,你此时还想反悔不成?”

“什么定情之物?”

“你的随身玉佩!”高明月得意的说道。“易风,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我姐姐神仙般的人物,肯看上你是你几世修来的福份,别不知足。好好休息下,可不要误了明天的良辰吉日!”说完,她一拎裙角,环佩叮当的带着那群放下托盘喜物的婆子丫环就走了出去。

一出门,房门立即砰的关了起来,甚至还落了锁!

只留下了凌云一个面对着房间里的那些大红喜服玉带冠帽等成婚用品呆愣当场!

第3章赘婿

门窗都被紧锁,凌云被困在了这间小小的屋中。

屋中没有椅子,他干脆盘腿坐在了那席上,一手撑着下巴,开始认真的考虑起眼前的处境来。毫无疑问,他现在身处于隋朝,不管是什么原因,这恐怕都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了。现在要想的,还是如何在这里生存。

首先还是他的身份,虽然换了这个身体,可却没有继承半点记忆,高家姐妹都称为易风,似认定那块玉佩上的字就是他的名字了。可就算他真叫易风,也不知道这易风家在何处啊。更何况,现在他被高家逼着入赘,也走不脱。想到这入赘之事,凌云不觉有几分蛋疼。大好男儿,居然要被逼着吃软饭。

虽说那高浅雪长的不错,可一头白发是怎么回事?他估计,极有可能是种病,说不定就是白化病。要不然,以高家这么的家业,也不太可能逼着一个陌生人入赘吧。哪怕他救人的时候确实跟她有过些肌肤之亲,可古人也有嫂溺叔援这样的权宜之策,高家人不可能不明白。唯一的解释,就是白浅雪因为有病,嫁不出去,所以才逼他入赘。

若是在后世,高家也算是个小豪门了,入赘这样的豪门,倒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可现在是什么时候?开皇十八年啊。如果他记忆的没错,赘婿在这个时代,地位那可是相当的低下的。历史书上可说过,赘婿在秦汉时代,那几乎就相当于家中贱仆,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贫民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地位低下,被剃去头发,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秦汉时,官方一直把赘婿当成和逃犯、商贾、犯罪官吏一起对待,属于贱民性质,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者守戍。

到了南北朝时,虽然说赘婿服役戍边的律法取消,可地位却没有提升。

隋朝的府兵,就不要赘婿和倡伶商人,因为府兵只要良家子弟,而赘婿不属于良家子弟。

赘婿不但社会地位低,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极低的。入赘女家,虽然现在不用剃头发了,可生了儿子却得跟着妻子姓,定居于女家的男子。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甚至有很多地方,入赘之后,男子还得易姓,把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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