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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鲁那里想得到张浩天会做出这样的事来,脸色大变,立刻道:“张浩天,你……你要做什么……”
张浩天只想让他说出那些强盗的来历与具体行踪,但知道也不能完全说实话,便道:“加鲁大叔,对不起,我到这里面来,是因为有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失踪了,但我进来没有办法找到他,这些强盗或许知道他的下落。”
听到张浩天的解释,加鲁的脸色和缓了些,却摇了摇头道:“你的朋友失踪,也未必是那些人干的,这草原太大了,有淤泥坑,也有各种野兽,而且我们各族的人对外面来的人并不友善,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张浩天点头道:“这我也知道,但只要有一丁点儿的可能我都要去尝试,加鲁大叔,那些强盔最容易在什么地方出没,麻烦你告诉我,否则的话,别怪我得罪你了。”
说着手上紧了紧,刀口离加鲁的肌肤近了些。
加鲁当然想不到张浩天去找这些强盔的真正原因,便又是一叹道:“张浩天,我不是不告诉你那些强盔在什么地方,而是你一个人去只有送死,你帮过我的族人,我敬你是一条英雄,实在不忍心。”
张浩天便道:“是生是死是我的事,与你无关,我那位朋友和我有过命的交情,我发誓一定要找到他,否则绝不会离开。”
加鲁只得一点头道:“好吧,既然你下了决心,我也成全你,你骑着马,一直往东走,天亮之前,就可以到扎布汗沙漠,那些强盔就在里面出没,具体的方向谁也不知道,能不能找着,就看你的运气了,但沙漠的环境比草原更恶劣,你很容易迷路,而在沙漠里要是迷了路,你的命就算是去掉一大半了。”
张浩天立刻道:“你还没有告诉我这些强盔到底是什么人?”
加鲁一摇头道:“这是我们这里的秘密,别说是你,就是族里的年青一辈我们也没有告诉,无论他们过去是什么,现在都变成了地地道道的魔鬼。”
听着加鲁的话,对于那些强盗的身份,张浩天心中更加有了猜测,当下也不再继续追问,而是放开了他,将弯刀插进了自己的腰间,解下他的背上的马枪,然后将手伸出来道:“还有子弹吗?”
加鲁将手伸出了怀中,拿出一个小包,张浩天看了看,里面有十几枚子弹,便收了起来,然后去把他马匹上的水囊与干粮袋取了,翻身上了“好脾气”,向着加鲁一拱手,就向东而去。
加鲁默默的看着张浩天向东越来越去的背影,一边摇头一边深深的叹气,似乎已经预见到了这个年轻人的死亡,站了好{炫&书&网}久,才上马向族里而去。
张浩天通过星月的指引,一路向东,一直到天气发亮,东方一轮红日升起,路上一直没有遇见什么人,但地面上的草已经渐渐的稀淡了起来,很快,在他眼前的就是漫无涯际的黄沙,自然是加鲁口中的扎布汗沙漠到了。
望着这一望无际的沙漠,虽然只是旭阳初升,张浩天已经有了炙热感,这时,他勒住了马,一时裹足不前,虽然有心去接触那些强盔,但他历练艰险,绝不是莽撞之人,心里很清楚的知道,自己从来没有进去过沙漠,贸然而入,是非常危 3ǔωω。cōm险的。
犹豫了良久,最后决定,向前试着走一段路程,但绝对要保证能够回来,刚才过来之时,他看见过一个小湖泊,可以到那里去休整,而且小湖泊肯定有动物去饮水,他有马枪,完全可以用来打猎。
骑着“好脾气”,向沙漠深处走去,由于没有指南针,张浩天一直注意着太阳的方向,只要有太阳,就不会迷失了。
向前而行,走了三个小时左右,日头已经渐渐的移到了头顶,毒辣得将人的皮肤似乎都要烤裂了,张浩天将加鲁的干粮袋拿起来,从里面掏出一个馅饼,一边吃一边喝着水囊里的水咽着。按他的计算,再走一个来小时,就必须向回走了。
在无边的黄沙中行走,仍然没有任何的发现,这时,太阳忽然有些发白,一丝风都没有,天地间闷得可怕,“好脾气”忽然显得烦燥不安起来,无论张浩天怎么催促,都不前行了。
张浩天也感觉到有些不对,便连忙勒转马头,向来的方向回转,可是,他没有走多远,忽然之间,天空就阴沉起来,跟着一阵大风开始刮至,卷起了漫天的沙尘,让坐在马上的张浩天连眼睛都无法睁开了。
开始的时候,他还勉强前行,然而风越刮越大,“好脾气”蓦地扬起四蹄,身子直立起来,张浩天便不由得一下子滚落下马,等他爬起身来,却见“好脾气”已经跪倒在地,而他的耳边已经听到了前方传来了“呜呜”的呼啸之声,明白绝对不能再走,就爬到了“好脾气”的身后,紧紧的靠着它。
不一会儿,那“呜呜”的呼啸声更尖厉了,一时之间,真是天地无光,就算是躲在“好脾气”的身后,他也无法睁开自己的眼睛,只觉沙尘击在脸上都隐隐生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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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四章 生机
闭眸之间,只听到那呼啸声离自己越来越近,不过很快似乎转了方向,从他的旁边掠了过去,而且越行越远。
随着呼啸之声的远去,感觉到击在脸上的沙尘渐渐的少了,张浩天便睁开了眼睛。
等他站起身来,四下环顾,顿时暗暗叫苦。
原来,从他被“好脾气”抛下马背到现在,最多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但是,眼前的一切已经完全变了,刚才的山丘变成了凹处,而刚才的凹处却变成了山丘,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魔手,将所有的景象颠倒过来。
更糟糕的是,此时的太阳已经躲进了云层里,天地昏暗,向他既分不清方向,也无法找到来时的路途。
其实,张浩天并不知道,自己躲过了一劫,适才那一阵风沙与呼啸的声音就是沙漠常见的一种自然灾害“龙卷风”,无论人畜,要是被卷进去,甚至有可能飞到几十里开外摔下来粉身碎骨。幸亏“好脾气”是一匹经历丰富的老马,曾经在沙漠中行走过,有着动物避难的本能,将他掀了下来,而且所处的位置也不是在“龙卷风”的中心,否则的话,真是凶多吉少了。
在进入沙漠之前,张浩天深知自己对情况不熟悉,还是很谨慎的,定下了只走一段距离就回走的计划,可是哪里想到会遇到这龙卷风,而且天气忽变,现在没有了太阳指引方向,路又不一样了,他要是乱走,很容易成为无头的苍蝇,在这漫漫的黄沙里迷失方向。
见识到龙卷风的威力之后,他更加谨慎了,便决定等待,等到太阳或者月亮星辰出来后,再根据它们辨别方向,回到小湖泊,在这沙漠,他最多寻上三天,不管碰不碰得上那些强盗,都要回转,他到边境的目的本来是想搞到武器,然后等周雪曼的病好些了,再悄悄的潜回兰亚族将她带到安全的地方去,现在他已经在加鲁那里搞到了枪,而且对于草原的方向,他也渐渐的摸索出了心得,用不着退到边境上去了,三天之后,估计周雪曼的病已经好转,他就可以前行了,最好是回到达格族,找加鲁说好话让他带路,等到了兰亚族的聚居地外将他弄晕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