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瑟的秋风渐渐带来了凉意,街道两旁的法国梧桐如今只剩下几片黄叶在枝头颤抖,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生命被定格在那年的秋天,如今依稀仿佛还能闻到那个秋天的气味,有点潮湿,有点苦涩。我明白又一次漫长的等待即将开始,生命中无奈的叹息越来越重。
我又开始了和哥们儿的纸醉金迷的生活,每天下班就往舞厅、酒吧、桌球房、游戏厅跑。在光怪陆离的灯光、音乐、烟雾中穿行,机械地活动着自己的手和脚。感觉自己正从躯壳里慢慢飘起来,躲在屋子的顶部,冷冷的看着那具没有思想的躯体,还有那些陌生的面孔,我怀疑下面的那个人是不是自己,或者空气中的我只是个寄生体。
我的第一个女人叫小嘉,是和我一个部门的同事。我本来想用女朋友这个词,但我自始至终都没有对她动过真感情,所以只能这样称呼。小嘉长得瘦瘦的一点都不像是个成熟的女人,长相也挺一般,弯弯的前刘海,齐肩的长发,唯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她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我从来也没想过居然这会是我的第一个女人。
我这人有时候在感情上也挺迟钝的,我妈早就说过我,有时候像块榆木疙瘩,一点儿都不开窍。小嘉一直暗恋我,我居然一点都没意识到。直到那一次老大约我们几个一起去动物园玩,我才发现了这个事实。
现在我用零零碎碎的回忆,看到了她当初暗恋我的事实。比如她常常会在开会的时候坐在我后边,还不停的用圆珠笔划我放在后面的手心。在过道里碰面的时候,常常会有意无意的用身体的某个部位来碰碰我。我明白了一个事实就是,每件事存在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很多情况下,多想想,你就不会是个笨蛋。
人生本来如戏,可谁又是男女主角呢?是谁掌握着起伏变化和悲欢离合?曾经我怀疑是自编自导,绝对自由的演出,可是当我在放纵的舞台独自狂舞的时候,明明看见另一个冷酷的我正在旁边冷冷地看着。不知是谁正在导演的故事开始了。
那是周六的下午,老大约我们一群无聊的男女去公园里聚聚,美其名曰:“增进感情交流”。我是绝对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那种,当然欣然而至。
天公作美,风和日丽。于是大家心情都很好,就开始胡乱调侃起来。
我喝完水刚点上一支烟,就看到老大正对着大伙儿吹自己以前踢球的风光,我在一边起哄,说:“就您老人家这肚子,说是杀猪杀羊的屠夫还像,说搞运动的,三岁小孩都不信啊!”老大一下就急了,嚷着:“我不行,就你行;那你来个铲球给大家伙开开眼,别光说不练啊”。一付北京痞子的小样表露无疑。
我心里偷着乐,哼,肯定不知道我以前在学校可是足球队的,摆几个秀还不是小菜一碟。我说:“兄弟们都看好了啊,今天让你们都开开眼,做得不好大家多包涵”。于是就飞奔几步,在草地上做了一个漂亮的滑铲,也许是太使劲了,一下子就带起了一块草。大伙儿就一通的拍手,老大在那儿愣了,好半天没合拢嘴。
我走过去坐他身边,冲他一乐说:“嘴咧这么大干嘛,还不赶紧托一把,要不下巴可就要掉了啊。”
“看不出啊,你小子除了骨头就是皮,没想到还会这一手”,老大无奈的苦笑道。
人得意的时候难免就要忘形,可能在我荷尔蒙高涨的时候,忘记了这个哲理。就在我洋洋自得的时候,一条冰柱从我的颈部一直冲到脊背,就像在寒风凛冽中被人往脖子里塞了一根冰棍儿。我就像一只受了惊的猎豹,一下子就从草地上跳起来,并迅速转身,瞪着后面。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敏捷得就像是个体操运动员。
我看到小嘉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手里的瓶子还在往下滴着水,脸上的笑凝固了,就像南京路步行街的那一组铜像。整个场景构成了一幅滑稽的画面,我的愤怒被火热的太阳一下子蒸发了,为了安慰一下这个受惊的丫头,我若无其事的笑了笑,走到路边的长椅上,坐下了。
“你不生我的气吧?”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站在我面前。
“没,本人还没那么小器,呵”
“我不是故意的,真的”,她认真地看着我:“有一件事我一直想问你,你是木头做的吗?”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说:“你什么意思?你看我像吗?你见过木头会说话吗?”
“那你怎么不明白我的心思呢?”
“我怎么知道你想什么?”我以为她还在说这件事。
“你木头啊,我喜欢你,你知不知道?”她转身就跑了,留下目瞪口呆的我。
(五)突如其来的感情
有这样一种情况,你认识某人已很久了,但忽然有一天你才对他有了新的真正的认识,觉得他比你以前所认为的要亲切得多。这种感觉攫住了你,你丝毫不能让自己这突如其来的感情刹住车——你对他有感情了。
事实上,年轻的我真的被小嘉感动了,虽然她不漂亮,也没有好的身材,甚至在我看来根本不能称为女人;但无可辩驳的是,我对她有感情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恋爱,因为我从来没有单独约她出去,也没有像对待初恋女朋友那样悉心照顾她。在内心深处,我觉得自己把她当成了试验品,感情的试验品,想证明自己到底还算不算一个男人。
我会在上班时间,偷偷溜到她身边,用身体挡住别人的视线,然后手就肆无忌惮的滑入她的衣服,从她光滑的脊背一直轻抚到还未发育完全的娇小的乳房,看着她红着脸又不敢发出呻吟的娇态,这时候我的心里就充满一种偷虐的快感。
这段时间,我还是一如既往的继续着晚上的疯狂,唯一不同的是,每次只要有我参加的活动,小嘉总能准确地从其他同事那里得到消息,然后千方百计的参加进来。我真的怀疑,女人是不是天生就是间谍,我忽然感觉有种被八爪鱼死死缠住的感觉。
矛盾在生命的过程中无处不在,这是颠扑不灭的真理。渴望被爱的我,当爱情真正的如期而至的时候,又发觉自己像个逃兵,竟然又怀恋起以前单枪匹马的日子。
爱情?
哦,我差点忘记了我也是个有爱情的人,这看起来似乎很自嘲。
有爱的人,一定是幸福的?我幸福吗?我都在不停的问自己?
答案是什么,我觉得这比乌托邦的空想理论,还要虚无飘渺。
夜生活,成为我打发漫漫长夜的好伙伴。公司的同事都喜欢去歌厅唱歌,这也是几乎每晚必演的保留节目。其中物流部的刘明歌唱得极好,所以每次去公司旁边的那家“葡萄园”唱歌的时候总少不了他,这次也不例外,我还没进大门,远远就传来熟悉的歌声,那是我喜欢的谭咏麟的“水中花”。
推开包厢的门刚往里走了几步,程奇就冲着我直喊:“兄弟,有草没有,来一棵吧?”看这小子那猴急的样子,估计早就断粮很久了。
我冲他一脸坏笑:“行啊,十块钱一棵,要多少有多少”。
“你他妈抢钱啊,这么多废话”。这小子毫不客气的从我手里抢过烟盒,抓了一棵就躲一边享受去了。
我找了一个靠近门口的位置坐下来,刚把腿搁到前面的椅子上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一个熟悉的身影就又出现在我的身边,天,又是小嘉。她很自然的挨着我坐下,轻轻地抓住我的手,合着音乐的节奏,她的指尖在我的手心划着圈。我惊恐的睁大眼睛,看着这个娇小的女人,诧异于她那不知从何而来的热情。在昏暗摇曳的五彩光线中,她的脸渐渐模糊起来,变成了噩梦中的那个不停追赶我的恶魔,漆黑中一双闪亮的眼睛透露出邪恶,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向我袭来,让我无法呼吸。
我甩开了她的手,走到前面的那排沙发,坐到程奇的身边,顺手点了根烟,试图摆脱那沉重的压迫。耳边澎湃的音乐和眼前那五彩变幻的画面渐渐从我的意识中淡出,另一个我又慢慢从躯体中游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