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于,在挣扎了十千零一次后,他脱力了,再也没有足够的力气再继续挣扎一次,
整整一个下午,
他疯狂的挣扎了整整一个下午,最后终于倒了下去,干瘪的嘴唇微微动着,“做我的女人……”
他的眼光,一直就没有离开过冷燕,
冷燕的心在颤抖,
她清晰的感觉到,
在这一刻,她爱上了程风,
就在这一刻,爱上了程风,
其实,她也不知道什么叫爱,她只想用自己的一生陪伴着程风,用尽自己的一生为他分忧,用尽一声和他牵手……
“做我的女人。”程风脆弱的躺在地上,两眼空洞无神,整个人傻傻的,呆呆的,痴痴的,几近一个半死不活的人,
“我答应你,做你的女人,但不是现在,你坚强一点,挺过去,往后你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程风,风哥,你听见没有呀~~……”她捧着程风的脸,大睁着眼睛,说,
她不敢眨眼,她怕一眨眼,
便会流下眼泪!
程风陷入疯狂之后已经再半点理智,口中只傻傻的念这一句话,“做我的女人。”起初他还一直盯着冷燕,可七天下来他常常对着一些莫明的物体发出这样的感慨,再也不看冷燕,
冷燕的第一感觉就是:疯了,
当问他一加一等于几时,程风又还能说出个二字,再问他二加二等于多少,他又回到那句话,“做我的女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程风不吃不喝,身体日渐消瘦下去,体内的真力完全枯竭,冷燕见状十分不忍,撤去了千里神鞭的束缚,
程风身体一个跄踉,险些摔倒在地,意外的,他并没有像一开始那样对冷燕发动疯狂的进攻,整个人就跟一傻子差不多,时而摸摸冷眼的脸,傻笑出声,“这个东西软绵绵的,跟棉花一样,”
时而趁趁冷燕不注意摸摸她的胸口,傻笑,“这个热乎乎的圆圆的东西是什么啊~~~‘‘‘‘~~”
“呵呵,呵呵,我是谁,我程风是谁?~~~~~”
没过多少时日,酒店的服务员便来催叫房租,冷燕一修真之人,身上哪会带这么多钱,百般无奈之下只得翻开程风的包袱,希望可以从这个沙子那里搜出一点值钱的东西,结果真令人失望,这家伙比我好不到哪里去吗,
当她摸出一块青色玉石时,不禁傻了:
“青火精玉?这,这,这怎么可能,这等仙家至宝,修真界里的无上玉石,他怎么可能会有?”
冷燕彻底的愣住了,要知道,不知道多少修真者做梦都想得到这等仙家宝贝,哪怕是米粒大小的一点点也是求之不得,如果在飞剑参合进一颗米粒大小的青火玉石,那威力也可以提高数倍,而现在冷燕手里的青火玉石竟然有两个拳头这么大,这足以铸造出一柄纯青火精玉的飞剑!
这,这确实是有点吓人,
冷燕长这么大也只见过两次青火精玉,
第一次是很多年前邪见师傅从海外所得,那一块青火精玉仅才指甲片大小,却令邪见整整三天睡不着觉!
青火精玉,铸造出来的飞剑绝不亚于十大名剑,十大名剑的原料还未必比得上青火精玉,不过铸剑师技术高超,他们用各中方法,可使普通的精钢坚硬千倍百倍,锋利无比,即便是用一快普通的废铁,他们也能铸造出上等的绝好兵刃,
冷燕把玉石拿到程风眼前晃了晃,“这是哪来的?”
程风傻傻笑着,“你刚刚说什么?”
“这是哪里来的?”
“哦——这个摸起来又方又圆的东西,既像方块又像球,~~~~~~这到底是球还是方块呢?~~!咳,这到底是什么?”程风皱起眉头。
冷燕狂晕,再不理会他,用真气敲下一块米粒大小的玉石,包好后放进自己口袋,把剩下的大块玉石放回到程风的包袱里,这玉石可是无价之宝,这米粒的一小点也够换万把个金币吧,至少够得上交房租,
“你呆在房间里不要乱来,知道吗,我出去一下。”冷燕不想多浪费口舌,这些天来她已经接近崩溃了,这程风傻里傻气既令她心痛又令人无语,
程风二人住的是704房间,冷燕临行前特别的把门锁了几层,打算去换些钱回来交房租,走过一楼大厅时忽见一个男子迎了过来,“冷燕小姐。”
冷燕转头看去,见是一个陌生人,不过人长得还算清秀,就是淫荡了点,她略不耐烦的道,“什么事?”
那个人赫然就是秦峰,不过冷燕不认识罢了,秦峰笑了笑,随意道,“我也是个修真之人,一直很仰慕冷燕小姐的为人,真巧,冷燕小姐也住在这里啊?”
冷秧急着赶路,也没仔细听,随意的应了一声便匆匆而去,他早已经是个公众人物,别人认识自己随便打个招呼什么的再寻常不过了,
可是这个人是秦峰,他打招呼就不太寻常了,
卷三、仙路天劫
第七十六章、情况惊变
如果仔细听的话,不难发现秦峰的那一句话——“冷燕小姐也住在这里哈?”明显的带着疑问语气,也就是说,在冷燕回答之前,秦峰并不确定冷燕是否在在这里,但冷燕却随意的应了一声,也就等于承认了自己是住在这家酒店里。
冷燕前脚刚走,秦峰即刻来一楼的服务总台,两个靓丽的服务小姐立刻起身,朝秦峰微微行礼,“秦总。”
秦峰是朱伯特的亲侄儿,而朱伯特如今已经是拜廷帝国的一国之君,秦峰沾得一席之光,旗下产业无数,这红旗大酒店也是其中之一,
秦峰挥挥手,道,“给我整理出最近十天内新入住的所有客户的资料。”
*******
秦峰捧起一沓厚厚的材料,一个户主一个户主的往下查,最后,他的眼光定在了一个人名上——程风!
看到这个名字,他的身体赫然一阵颤抖起来:是他,竟然是他!
他的心跳也猛然加快,
——程风,704室
在几分钟的思量之后,他赫然下定了决心——杀!
他命令手下在704房间外围填满了KA14炸弹,他很有把握,这写炸药一旦引爆,绝对可以要了程风的小命,不过他还是不放心,为了确保自己的安全,他还调来了七百个一流的狙击手,
酒店停业一天!
这是他下的命令,
做好一切准备后,他这才敲响了704的大门,
七百狙击手就在秦峰身后,用的都是最先进的冲锋枪,子弹全部上膛,
一旦生变,足以把程风打的稀巴烂。
“碰,碰,碰……”
秦峰轻轻的敲着木门,
身后的狙击手把枪口一齐对准木门,一触即发!
“枝桠——”
门开了,程风探出半个头,看也不看是谁敲的门又把头缩了回去,傻里傻气的道,“门不是开着吗,敲什么敲。”
秦峰看得一头雾水,心想这不会是程风设计的阴谋吧,
秦锋不是傻子,他可不认为自己会是程风的对手,他挥了挥手,立时有几十个狙击手踹门领先进了704的大门,他自己则是在后面远远的跟着,
“开枪,射死他,射死他——”刚踏过门扛的秦峰摸了把冷汗,大声喊到,要知道,自己以前可是天天欺负他这个新生的,这粉过节可不小,再说,程风的头可是值得三百万金币,
巴可自从看到程风在千水河一战成名之后,这些日子做梦都想拧了程风的脑袋,如果把程风的头送巴可的手里,得到的可绝不仅仅是三百万金币,秦峰还可能因此平步青云!
这么好的机会秦峰当然不会放过,他现在急切的要拧掉程风的脑袋,随着他一声令下,几十把冲锋枪在瞬间扣动了扳机,
“碰,碰……”
丛密的枪声在死寂的清晨响起,
“啊啊~~~……——”
程风的胸膛在被七颗子弹射穿后赫然爬窗户跳了下去,他虽然傻了,但还知道什么是痛,不过他现在真力枯竭,几近和凡人无异,在跳出窗户的那一刹那赫然发出杀猪般的尖叫,
这可是第七层呀!
秦峰终究不敢靠程风太近,眼见程风跳楼,他派人把消息传给巴可,一边亲自下楼堵截程风,
704的正下方,那里只有一滩血,蓝色的血,而程风却不见了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