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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1 / 2)

>没人说话了,铲雪声此起彼伏。

淫魔花枝乱颤地上前献媚,真难为他一个男生怎么把媚眼儿飞得那么销魂,跟阿雅她们家慕容园有一拼了。

“孙子似的……”我低声说。

“人家可得意着呢,你别说,搁人家心里可能觉得自己特牛逼,一般人能有装孙子的机会吗?”阿雅捏着嗓子说。

“那倒也是,就是装也装不了这么好。”

在官场混是很不容易的,贱不难,难的是发自内心的贱,班头儿火候儿还差点,我不禁想起了窦志鹏,那才是达到了剑不离人、人不离剑、人剑合一的境界,毕竟不是哪个男人都能豁出脸吃软饭的。丁鑫为了安慰我说过这么一句话:“虽然都说娶了BOSS女儿可以少奋斗十年,不过……你就原谅他吧……就赵雅丽那模样的,娶她还得赔上十年阳寿。”

我想起窦志鹏春风得意的样子,突然有点说不上来的厌烦。据说今年留校的名额已经内定是他了。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我阿Q地想,真不要脸。

有点怀念宣桦。市面上已经很久看不到一脸纯净腼腆的大男孩儿了,真难得。

长久以来身边一直都是和我一样尖牙利齿的刁民们,久而久之我从一个见到生人会脸红的小姑娘变成了口无遮拦的八卦女王。真是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我甚至还不时在熟悉的论坛灌灌水,曾经有一个胡说八道的小说被一家文化公司看中,这家公司是个草台班子,全公司好像就四个人,老总许诺说:“把你的小说签给我们,我们保证让你红!”

我看着自己动手擦桌子扫地的老总有点信心不足,就没答应,结果这老总比我想象得还有魄力,一个月后我就看到自己的小说出现在书市上。虽然质量很粗糙,据说销量还挺好。封面一行大字“青春美少女作家陈默”看得我几欲昏厥,吐血不已。

NND,我在悲愤之中只身奔赴匪公司准备智取威虎山,实在不行就在他们门口一哭二闹三上吊。结果赶到犯罪现场时发现犯罪分子已经扯乎了,人去楼空。

可怜我一生清白,居然临老背上个美女作家的黑锅,我死不瞑目。

你要是在大学混过,就知道“美女作家”是个多么侮辱人格的词,其性质仅比“学生干部”好一点点。

丁鑫说:“美女作家就是女流氓。”

我抱有侥幸的心理问道:“那美少女作家呢?”

丁鑫想了想说:“小女流氓。”

“陈默,你还没交这个月党费呢!”

我从神游中回来,只见支书一双玉手摊在我面前。

“就这么多了,”我摸遍全身也只有一个硬币,“下个月一起补上。”

支书极为不满,我只得拍胸脯保证,“就是坐台我也一定把党费补上!您走好,不送了!”

支书优雅地翻了我个白眼走了。

我懒得对她的背影回白眼,今天遇到的傻逼已经够多了。

最后一元生活费也没了,我琢磨上谁那儿蹭饭。徐齐一?好像还欠他一顿呢?魏娜?算了人家男朋友刚来看她,当灯泡不好;刘正坤?挺长时间没来往了……

打开手机突然看到一个未接电话,宣桦的。

我开心得很,真是时候。

《别走,我爱你》七(1)

宣桦不是我开始想象中的文科男生,这很让我松一口气,他是在读博士生,学机械的。之所以跑到私立学校教英文是因为托福和GRE分数高得惨绝人寰,而他又没有出去的打算。经朋友介绍就开始了误人子弟的生活。

我并不是只用学历衡量人的人,高知中的变态很多,以前曾认识一个二十八的老博士,见了没几面,赶上中秋节,他突然很突兀地对我说,“到我这里来吧,今晚我室友不在。”

口气非常坦然,仿佛以他经天纬地之才,肯泡我是给我面子。

我被气笑了,“我过去干吗?”

“陪我啊。”他口气比我还惊讶,好像是嫌我不解风情。

我告诉他,没戏,想有人陪可以去找小姐。至于我,对不起,我不属于您的消费对象。

他郁闷了一阵子,回说,“感情是无价的,你怎么可以这样物质?”

好像他是一脑袋纯情。

总听见男人抱怨现在的女人如何如何物质,全不看看他们自己那副嘴脸,真以为自己是万人迷?

我宁可被骂作物质,也不要丧失尊严看人脸色,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那不是我的风格。

宣桦就不会这样。

他懂得用眼睛倾听人讲话,进门时会小心地扶着玻璃门以免撞到后面的人,为女孩子拉开椅子后才落座……并不做作,只是习惯。

这年头别说有责任心的男生,懂得尊重别人的都少而又少。

他的脸在灯光下轮廓分明,格外清新可喜。让我想起初恋的男孩子,十七岁时,一件干净的白T恤,永远鲜亮地活在记忆里。

宣桦话不太多,可是说话时笑得平和,言语间全是宽容。跟他在一起特别轻松,不费脑子。没办法,有些人就是天生的阳春白雪,在灯光下看宣桦越发有一种心平气和的感觉,想猥亵都猥亵不起来。

这是个让人感觉很舒服的孩子。

当然,并不能因为宣桦态度好就放松警惕,好歹也不是雏儿了,待人接物肯定有一手儿,要不也不能在导航那么牛逼的学校讲课,据说导航的老师月薪一律过万,听说而已,我没有亲见。这么一个才貌双全的大馅饼砸我头上?我多少有点怀疑。我十年前的偶像郑渊洁说过:“怀疑一切!”想来也是遭受过切肤之痛的,我的原则是:凡是看起来十分完美的事,多半有个钩子在里面埋伏着。凡是长相在八十分以上的男同学,感情生活就不可能在二十五高龄还是一片空白———就像宣桦刚才交待的那样。我心里一声冷笑,脸上是皮笑肉不笑,盯着宣桦看了十秒钟,小子心虚了:“当然……以前也有个女同学对我不错……”

那个对他“不错”的女同学是学法律的,据说还挺漂亮。宣桦这厮居然用“律政俏佳人”来比喻她。

我硬憋住把烟灰缸摔他头上的念头,按下嗓子眼儿里那句“有我漂亮吗”,十分虚伪地说,“哟,那多可惜啊。”

心里说:小兔崽子果然有前科。

“也说不上可惜,合不来,就散了。”

“散”说明曾经“聚”过,我竖起耳朵。

可惜宣桦并不细说,也是,分手以后还喋喋不休讨伐前女友的男生,实在没什么肚量。只是我老人家不得不循循善诱地逼供:“合不来?怎么合不来啊?”

“她从来不碰书……只是喜欢玩……怎么说呢,也不算缺点吧,呵呵,大概是我太闷了,所以相处不是很愉快。”

年轻女孩爱玩的很多,不管怎么说罢,也算一条理由。我安慰自己,这么一把年纪了,没点经历才是不正常,有什么办法呢?睁一眼闭一眼吧。

回到公寓时阿雅在发火。

“水龙头没关!溢得遍地都是!房东说再有一次就收房了!大小姐,出门时看看龙头会死啊?”

丁鑫一声不吭拿着墩布拖地,阿雅发起脾气来没人敢说话。

我闭上眼睛,这妞儿十一月的托福考砸了,最近神经紧张,下午大家一起出门,水龙头又不是我一个人的,我每次都随手拧紧。

晚上睡觉前,有人敲我房门。

“进来吧,门没锁。”

阿雅披头散发地光脚走进来,眼神怯生生的。

“陈默……”

我看着她,“算了,我不介意……我从来不介意朋友。”

“我可心烦了。”她坐在我床上,“你怎么从来都不急?马上要毕业,你将来怎么个打算?”

“急有用吗?”我心不在焉地说,“心烦什么,失误一次两次说明不了什么,明年再考就是。”

阿雅从来就是风风火火的,功课一定要拿到最优,不像我只求及格,有时我也很羡慕她,不过她是她,我是我。她在图书馆借参考资料时我多半在看小说,给相熟的杂志写专栏。“十一”长假,我出去旅游,她在学校背单词。真正一样米养百样人。

“我真不想学了!”她索性仰面朝天躺在我床上。顺手还提起手里的红宝书看了一眼,“类风湿关节炎?这种烂词为什么要背啊我就不清楚了!”

“你说说而已。”我笑,“也不是烂词啊,科技论文里万一出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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