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欢喜向他喊著∶“今天马又来了!”
马总是来的,而我的喜悦,却像当初第一次见它时一样的新鲜。
有一天,再也忍不住了,跟荷西说∶“我要把这匹马写出来。”
他说∶“有什么好写的,每天来,每天去的。”
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我要把它写下来,说我天天看见一匹马经过,不知为什
么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动。
后来,我又想到许多我生命中经历的事,忍不住想写,不写都不行,当时,总
会想到杜斯妥也夫斯基那句话━━老写自己的事是无耻的━━每想这句话,心中便
气馁得很,呆呆的坐下来看电视,什么也不写了。可是那匹马啊,一直在心底压著
,总得把它写出来才好。
又有一阵,一个朋友写信给我,他说∶“你总不能就此不写了,到底你做的是
文以载道的工作!”
我被这句话吓得很厉害,从来没有想到载什么东西的问题,这更不能写了,不
喜欢那么严重。
以后有一段长时间就不写什么了。
今天荷西下班来对我说,工地上有个工人朋友家住在山里面,如果我们跟他回
去,可以去看看这人养的猪羊,还有他种的菜。我们去了,挖了一大筐蔬菜回来,
我的心,因为这一个下午乡间的快乐,又恨不得将它写了下来。久已不肯动笔的人
,还是有这种想望。
回来后我一直在写作的事情上思想,想了又想,结果想明白了,我的写作,原
本是一种游戏,我无拘无束的坐下来,自由自在的把想写的东西涂在纸上。在我,
是这么自然而又好玩的事情,所以强迫自己不写,才会是一种难学的忍耐,才会觉
得怅然若失,我又何苦在这么有趣的事情上节制自己呢!
象现在,我在上面把那匹马写了出来,内心觉得无比的舒畅,这真是很大的欢
喜。我做这件事,实在没有目的,说得诚实些,我只是在玩耍罢了,投身在文章里
,竟是如此快乐,连悲哀的事,写到情极处,都是快乐的感觉,这一点,连自己也
无由解释的,总是这样下去了吧,我毕竟是一个没有什么大道理的人啊。
《永远的夏娃》将会是我一些美丽的生命的记忆,在别人看来,它们可能没有
价值,在我,我不如不去想它价值不价值的问题,自由得像空气一般的去写我真挚
的心灵。其实,它不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写了对事情还是一样的,可是既然我想
写了,我就不再多想,欢天喜地的将它们写出来吧!
拾 荒 梦
━━永远的夏娃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
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
,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
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
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
,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
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
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
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
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
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
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
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著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
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
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
于是,我又写∶“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
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
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
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
乱写著∶“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
,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
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
我是拾著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
。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树叶一
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
,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
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
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
样一面跑一面跟著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
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
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
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
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
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
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
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著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
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
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
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
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著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
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著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