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知节习惯性的眯了眯眼睛,接着又是大笑连连,一边将腰刀挂回去,一边道:“贤弟心肠还真是不错,也比俺本事,那会儿俺初来马邑,只能靠着拳头找口饭吃,贤弟过来也就几个月,却已有了自己的店铺。。。。。。好,那哥哥也就不跟贤弟客气了。”
到了这会儿,李破对程知节的印象,彻彻底底的转了个大弯儿。
他不喜欢这个人,因为这位名人,外表看着粗豪,实则有些奸诈,想想自己知道的一知半解的东西,李破到是觉着,这人还真就名不虚传。
要不是这样的心性,恐怕日后也不会位列公侯,长盛不衰。
这样的人,李破其实也见过不少,谈不上什么好恶,但若是有人用豪爽来刻意隐藏心里的诸多心思,就实在让李破升不起什么好感了。
所以,在他看来,这程知节反而不如尉迟来的实在。
当然,李破不会承认,那些都是借口,只因为他自己本就是个善于隐藏真正情绪的人,所以,定然也不会喜欢同类的人物。
一坛浊酒,两盘熟牛肉,两人边喝边谈,各怀心思,却都不会流露在外。
这酒喝着,对李破而言,已经没太大的意思了。
又干了一碗,程知节抹了把胡须,终于说到了正题,“听小三说,贤弟拳脚精湛,不如哪天到郡府来寻俺,让(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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