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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2 / 2)

虽然我们学校的文科班只有两个,而且每个班级只有五十多个学生,可是理科班八个班级每个班有八十到一百的人数可是我们也都当作没看见一样。我们两个还是开始出人头地了。

因为我们两个都很喜欢唱歌,所以我们就组建了一个女子二人合唱队,并且我经常写歌词她来谱曲,还起了很有韵味的名字,我叫雪龙,她叫乐苇,我们互相都不说对方名字的含义,等着谁能猜出来。

暮秋喜欢的人叫林幻。他是个很内敛的人,数学特别好,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我本来都不太注意他,可是暮秋的数学也很好,暮秋注意的人我就注意了,可是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然一定当暮秋的情敌。

第4节:霸道情人(4)

我喜欢的那个人叫秦悟,也是个很乖巧的人,可是不仅仅这样,我就是觉得他不像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乖巧和秀气。并且有时我还会觉得他很狂野,就是一种介乎于深沉与豪放之间的境界。

我和暮秋本来是无话不谈的,后来我在不是故意的情况下做了一次恶作剧,就是不小心在那个数学呆子林幻的面前说了一句话“数学天才怎么对数学呆子有了感情,你们不应该是敌对的吗?”但是幸亏当时林幻没有反应过来,当然他不知道我说的数学呆子是他,可是暮秋知道,她当时使劲的踩了我的脚,那叫一个疼。然后在我喜欢上秦悟之后也很能理解暮秋当时的感情了-暗恋嘛。所以为了自己不背她报复或者当作把柄,我还是极力的忍着没有说,呵呵,基本上我一直觉得我比暮秋更有心眼儿。

我和暮秋都对对方有很深的感情,当初在我没有喜欢上秦悟的时候我也有点喜欢林幻,并且我还和暮秋说了,我说:“我们两个总是那么友好,我想什么时候也有个敌对的情况,看看我们两个是怎么处理的,比如什么拔刀相向啊,什么生死对头的,我就最快的办法就是当你的情敌。而且还是最容易和好的方法。”我当时被暮秋敲了一下脑袋,然后被她“赞叹”成长了一个别人理解不了的脑袋。

在要说他之前,我还是得先说他的手。

我本来说要和暮秋当情敌的,可是后来我就被一只手给勾去了魂,当然是秦悟的手。

我的手是那种又小又短,手指又粗又胖的类型,当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手很难看时正是我看到别人好看的手时,比如暮秋的手,又细又长的手指,而且细嫩的皮肤也让人看了赏心悦目。后来我就对别人的手很在意,经常会看别人的手长的什么样子,甚至有一段时间我能够根据手来辨认人,全班同学里我可以不认识这个人的脸,但是一定认识这个人的手。

但是当我把所有的同学的手都认出来后,我就开始做比较,有的人手指长,指节宽,有的人手指短,指节窄,有的人手心厚实,有些人手背青筋突起,有些人手很秀气,有些人手很浑厚,每个不一样的人都有不一样的手,最后我找到了我认为最好看的手,又细又长,指尖微微上翘,尤其是小手指很长,还很白,长在一个同样好看的男生的身上,那就是秦悟。可以说我是先喜欢上了他的手,然后喜欢上了他这个人。

第5节:霸道情人(5)

喜欢上他的时候我就曾经想过,那么漂亮的手,如果握一下会是什么感觉呢?因为暮秋的手也很好看,除了比秦悟的手看起来小些,单薄一些外,也属于手中上品,所以还拿过她的手当作秦悟的手握了握,可能是因为我们两个总是在一起,手也没少拉,所以感觉不出来什么特别的地方,此后这样的想法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那个一直想碰触一下秦悟的手的想法。并且是很强烈的想法。

我就开始实行我的“握手”计划,可是到现在都没有成功。

除了喜欢他的手以外,我还喜欢他的样子。不可否认的说,我是一个超级花痴,帅哥对我来说比水蜜桃果汁还有诱惑力。对于我这样爱喝水蜜桃饮料,一天要喝上三瓶以上水蜜桃的人来说他就和水蜜桃一样不可或缺。

秦悟就是个外表很漂亮的人,不仅仅是帅,而且有着干净的脸庞和一双又大又摄魂的眼睛,比女人的眼睛都漂亮,简直可以当个女孩来看了。

而且,我竟然在一个晚上的时候不经意的碰见过他,要说那次相遇真是让我永生难忘。

我去表姐家独自回来。虽然很晚,但是我一点都不怕,为什么呢?因为我认为我这样的女孩走在路上就算是个采花大盗都应该当作没看见吧。所以我自己从来都不怕走夜路,并且我爸妈也一点都不担心我,有时会想到底他们是太放心我呢,还是太不把我当回事。

那天我走在路上,大约是十一点多一点的时候,我还一路哼着小曲,因为当时路上行人太少,可以说除了我和不时路过的车以外就没有人了,所以我就很自然的哼着曲儿,路灯也不是很亮,我的心情非常不错。然后在我很得意的享受这自认为“迷人”的夜晚时,刚要转弯就看到有四个人在打架,哦!不!是有一个人在打其他三个人。呵呵,我的神经开始紧张,我紧张的是,那个打其他三个人的人会不会看我走过去顺带连我也一起打了,据说杀人杀红眼时都不分敌我的乱杀,打人的时候应该也一样吧。

第6节:霸道情人(6)

但是我还是得走过去啊,因为这是到我家的必经之路啊!后来我就壮着胆子走过去,还不时的看看他们的战果如何,我可是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打架呢!感觉很激动。连手都有点抖。

当我终于走到他们打架的地方时,我就迅速的抬起头看了一眼那个“一个人单挑三个人的选手”,这一看不要紧,我看到的是个超级帅的大帅哥,比秦悟还帅,除了能用妖艳来形容就没有别的词了。我当时就傻了,本来对帅哥就花痴的我,这回连免疫力都降至零了。我的大脑在那个时候没有思考,我的全身都仿佛没有了知觉,只有一双眼睛“钉”在那个人的脸上,全身能够动用的细胞悉数聚集到眼睛上,我要能多看一眼这个人就多看一眼。

但是当我看着他的时候他停下了动作,并且也看着我,在我没有缓过神来的时候,他和我说:“别把刚才看到的事和任何人说——莫丽。”我当时因为他太帅而移不开的眼睛睁的更大——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我如遭雷击。等等,这声音好耳熟啊!我的耳朵也开始恢复工作了,可是这声音真的很熟悉,是那种我很喜欢听的声音。哦!想起来了,是秦悟的声音。不过他怎么有和秦悟一样的声音呢?在我又疑惑起来的同时,他竟然向我走来了。近了,近了,我的心脏也开始工作了,然后,我又听到他说:“听到了吗?”我在喉咙恢复工作的时候发出了声音“恩!”。终于走到我的身边的那个人,能够清楚的映进我的眼睛里了,我更加吃惊了,那个人真的是秦悟,但是竟然是经过了化妆和精心打扮的秦悟。

真是想不到男生化起妆来,也有这么大的变化啊!本来稍长的头发现在微微卷起,眉毛也经过修理,变得细长,浓黑。左耳上带着两个耳环,以前因为他的头发挡着耳朵没发现他有耳洞,现在头发都梳到耳后,脸更加突出,眼睛那么闪亮,鼻子坚挺,嘴巴红润,简直就是个万人迷,不,是亿人迷。更让我眼睛移不开的是他当时的表情,嘴角微微上翘,眼睛里带着狂野,身上散发出来一种动物般的气质,就像一匹狼,在经过搏杀后取得领导权时骄傲里带着凶狠的样子。

第7节:霸道情人(7)

后来我更加喜欢他了。但是我再也没有看到那样的秦悟,那样让人迷醉的他。

我就真的没有和任何人说,主要是因为我这个人又没有什么人可以说,除了暮秋以外我都没有必要说,可是又怕暮秋知道我喜欢他,所以就更不敢和她说了。这样我就当没有发生过一样,但是那张脸我是绝对不会忘记的。

他呢?我就不明白了,还是和平常一样一身清素的,和那天的妖艳可真没法比,要不是听他的声音我还真想不到那个人是他。一回想起这件事我一脸的陶醉状,因为那天我看到的简直就是百年不遇的“奇观”。

不过他对我还是和从前一样。没有正眼看过我一次,我还是想实行我的计划,可是不但一次都没有成功反而总是觉得他好像知道我的计划一样,自己的心里都没了底。那么,计划暂时搁浅。来日方长啊!我认为至少他应该能记住我了吧!那就算是一个不小的成功。

林幻是我们班的数学课代表,并且从高一开始就是一直数学满分到高三,当时我们班所有的人都很惊讶一件事,那就是林幻竟然选择上文科班,他的理科成绩都很不错,老师当时还找他谈了话,并且语重心长的和他说让他上理科班,可是他确却铁了心要上文科班,老师后来也没办,。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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