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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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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真的是妖怪!”有人惊叫了起来。

“西夷的海边也有一些人长成金发碧眼、银发红眼似的,在我们东陆就真的少见了。”有些经商的人比较有见识,悠悠地说道。

“何止是少见,老子活了四十岁了,还是第一次见这模样的孩子。”

“我觉得把这妖怪买回家养着来玩还差不多,在这里跟野狼搏斗,可惜了。”

只见场上的小妖怪手里持着一把弯刀,小小的身子散发出一股严阵以待的紧张感。

随着一声狼嚎,一头通体黑的发亮的野狼从抬进来的笼子里放了出来,发出一声狼嚎便迅猛地朝场中央的小妖怪扑来。那野狼的身子体积比平常看的还要大一倍,估计已饿了好几天的了,扑过来的速度当真是快如闪电。

它快,红衣小妖怪的动作更快,小身子一闪,手中锋利的弯刀便直直地插入了野狼的喉咙下,未等狼嚎再出口,那弯刀已将它剖开两半倒在地上。狼血溅了那小妖怪一身,显得那红衣更加的艳红如血了。

动作干脆利索,一招致命。

两秒过后,场上的赌徒们才反应过来,这小妖怪赢了。顿时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声。

“加场!加场!再加场!”不由大声地吼叫了起来。

去春观城很。这加场的话,后面对敌的数目将增加一倍。庄家叫人问了问场中的小妖怪,只见他点了点头,周围的赌徒们便疯了似的押他。

这次,两头野狼看到场中的小猎物并没有冒然进攻,他旁边同类死的气息还未散尽,它们知道能感觉到这小猎物的危险。

但是它们的踟蹰不前,不等于就能活命。红衣小妖怪清脆地吆喝一声,手持着弯刀,主动朝它们疾冲过来。两头野狼见此情景,便不再犹豫,低嚎两声迎扑过去。狼的身子还在半空,只见那红衣小妖怪右手弯刀朝其中一头野狼挥去,另一条小腿踢向野狼的脑袋。

一道寒光划过,弯刀对准扑过来的野狼,正中下颌喉咙部位,空中的野狼惨叫一声,狼血急喷而出,溅了小妖怪一身,最后全身惊鸾地倒地而死;另一头更惨,脑袋直接被踢开花,连惨叫声都没有,直接挺尸了。

“妖怪,真的是妖怪!谁有那么大的本事,就这么眨眼间就解决了两头狼的?妖怪,肯定是妖怪。”赌徒们纷纷交头接耳地说。

本来还不相信的赌徒们随着每轮加倍野狼的数目都一一被杀后,渐渐地真的相信了。而场上的与野狼厮杀已加到了三十二头野狼,最后一轮了。因为庄家再也没有野狼可以提供搏斗了。

大家看到三十二头野狼被关在铁笼里不停地来回走动,不由都紧张地朝那个红衣小妖怪看去。只见他银白发丝沾满了红色的狼血,脸上也不少,那身红衣更是血淋淋,正不停地往下淌血,都已分不清是衣服的颜色鲜艳,还是被血染得更鲜艳。眼眶内的瞳孔亮得如红宝石,在阳光下熠熠发光。可你看他手上那把淌血的弯刀,又会觉得他整个人犹如地狱里冒出来的勾魂使者,浑身上下布满了煞气。

“还要不要押他赢?”毕竟是三十二头饿了几天的野狼耶!赌徒们想了想,最后又揪心地把钱押在庄家身上。

三十二头狼铺头盖地扑来,任他是什么妖怪也将会被撕个粉碎。何况还只是个长得象小妖怪的孩童。

待到押定离手之后,大家都紧张地望着场上两个大铁笼子齐齐打开,饿了几天的三十二头野狼象箭一般凶悍地扑向那个小身子。大家几乎都可以想像得到那小妖怪要被野狼吞噬入腹的命运了。有些胆小的,甚至又惊又怕地捂着眼睛,从手指缝往下看。

群狼奔来的时候,那个红衣小妖怪一点也不慌张,静静如蛰伏的猎人,待到狼群到眼前时,只见他足尖点着最前头的狼脑袋,整个身子凌空拔起,手中弯刀却如收割山草似的划过野狼的眼睛,有的是直接划开它们的喉咙。每到身子下坠的力量要用尽时,小妖怪就踩着狼背再跃起。

小小身子犹如在狼背上起舞似的,手中弯刀每到一处,便是野狼惨嚎倒下而死的情景。象杀起了瘾似的,红衣小妖怪手脚不停歇地飞舞着,疯狂而迅猛地扑杀那些野狼,直到完成最后一个厮杀动作,红衣小妖怪才笔直地站着中间。

余下的几头野狼早已躲得远远的,瞪着墨绿的眼胆怯地望着浑身布满了暴戾杀气的小妖怪,低声嚎叫着却不敢再扑上前。

当然,游戏的规则还是不能破的,红衣小妖怪还是走近它们跟前,在它们扑来之前就先下手剖开了它们的肚子,白花花的肠子带着狼血撒满了一地。

太阳正当午,整个广场一片血红象地狱。震惊得快要掉下巴的赌徒们,久久都未能从厚重的血腥味中回过神来。就连场上什么时候失去了小妖怪身影的,也没人注意。过后,大家都纷纷打听这个小妖怪是谁?庄家除了赢钱赢得笑不拢嘴之外,对其它的事一概闭口不谈。

但从此以后,红衣小妖怪力杀三十二头野狼的事便从萧城快速地流传了出去,席卷全国,响震整个江湖。有的人为了能亲耳听到萧城的人说起这个小妖怪,甚至不惜百里、千里跑来听。那段时间,萧城的茶楼说书的生意特别好,搏斗赌场更是生意火爆,连翻好几倍。这是后话了。

就在当天全城都在议论那个红衣小妖怪时,一辆华丽的马车正从城里出来,往昆山的方向赶去。赶车的是一个小伙子,长得黑瘦精明,其身后车内传来一阵阵女子责怪的声音:“看/看,我说了别去,我的小祖宗,你非要参加。这下好了,这狼爪的痕迹如果被大当家看到了,非剥了我的皮不可。”

“我不让母亲看到就行了。让离叔叔给我一点特效药膏,明天就好了。”一把稚嫩的声音满不在乎地说。

“我的小祖宗,娅黎求求你了,你以后别再擅自做主去玩这些危险的事了。”

“有危险吗?有什么危险?你没看到我杀那三十二头狼时多带劲,真爽!在山上跟那些叔叔玩,一点劲都没有!他们都不愿意真的跟我打,只有这些狼才不会管我是谁,都真的想吃我!我就不让它们吃!不让它们吃!嘻嘻……。”小孩子得意的笑声从车内传了出来。14965925

“好了,小祖宗,这次,我要被你们连累死了!”女子无奈地说。

“我们都不说。母亲不会知道的。”小孩子把事情想得倒简单。

“这方圆几百里的,有什么事能瞒得过大当家的?别存侥幸的心理,等会回去还是老老实实地跟大当家交待吧!小祖宗,你就洗干净屁股等着挨板子吧!黑子,你也一样逃不掉的。”娅黎还不忘转过头来告诉赶车的黑子。

“大当家看到小主子没事,肯定不会怪我们的。”

“唉,谁知道呢?”别看大当家平时不爱说话,但对小主子却宠得不行,这是她心头尖尖,头上的逆鳞啊!娅黎把目光落在小主子的身上,有几处还是被狼爪抓伤了皮肉,在小主子白嫩如豆腐的身上显得特别狰狞可怖。

☆、147 昆山大当家

昆山原来地处在北寒、南炎、西凉三国交界处,是个三不管的地带。最近三年,因为南炎国被北寒攻陷,早已俯首称臣,成了北寒附属的诸侯各王封地;仅余的另一个西凉国看来也即将要沦陷了,摄政王颜善烈最终篡位成功,成了西凉国的新皇,但因这几年的朝廷内讧,势力分散,被征战的北寒靖王逐个击破,现在只剩下最后的皇城玛达都城还在作垂死挣扎。沦陷只是时间问题了。

早年因为悍匪出没,昆山脚下的山城经济一直发展不起来。别说做生意,就连人都极少来。直到这几年,静寂的山城才象刚睡醒的狮子,雄了起来。经济发展的也很快,早已成了繁华都市。

一辆华丽的马车缓缓驶进街道,车内的孩童闻到街边摊的食物香气,便跟黑子说停车,他要下来吃东西。娅黎想到上山还有半个时辰,小孩子也挨不了饿,便将他妆扮了一番才放他下车。

对于这个乔装打扮,小孩子也已习惯了。

下了马车,他已是一个头戴边帽,下垂纱巾遮住脸的孩子,头发高高束起塞在帽子里面。因年龄还小,穿的是丝绸华服,所以大家还以为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出门呢。

“小主子,走慢点。”待娅黎下马车跟上,小孩子已坐在面摊的桌子边了,端正地坐在那里等面条吃。

吃面条的时候,孩子便把面纱掀起,帽带也因为吃面条感到热,所以解开了。秋天容易起风,正津津有味地低头吃着,一阵风刮过,小孩子的帽子便被掀走了。顿时,他的银发便暴露在路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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