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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自己编导的一出好戏从头看到尾,却没有露出任何笑意,冷冷的瞥了一下薄唇,这出剧该说成功?其实他不成功,因为结局与他计画的并不相同,祈最终没有死,不但没有死,反而成全了凯米修斯,想到这里,心底恨意更深,他不由双手紧握,尖锐的指甲戳破了,流了血也不知痛,而被划破的皮肤则自动愈合,再次握紧皮肤又被划破,反反覆覆,掌心的伤始终无法完全愈合。
可是一念而转,又觉得未尝没有成功,起码他让凯米修斯慌了阵脚,这大概是凯米修斯死活了几百岁第一次这样,如果凯米修斯没有紧张惊慌,他便不可能发现不了他的存在吗,而事实是他确实一直都没有发现,没有发现罪魁祸首的他始终都在场,置身事外看著一出好戏。
如冰山一般的俊容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只要让那个被称为父亲的男人难过,看到一向淡然处事不惊的凯米修斯慌乱,他便从心底开心。他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并没有因为祈受尽折磨屈辱在生死一线徘徊,而感到半丝心痛,哪怕他口口声声说爱祈,他似乎忘记了,他一手策划的这一出戏是因为他得不到祈,便要彻底毁掉,别人也别想得到。
在一旁看得心惊肉跳的尼诺终於忍耐不住,矮了尼德拉一头的尼诺抬头,担心的看著自己有些疯狂的主子,再一次出声提醒道,“少爷,老爷他们已经走了,您把手松开吧,都出血。”
“出血?”听到仆人的提醒才回神的尼德拉,些许迷茫喃喃重复。
“您的手啊,手心。”尼诺著急的在他的面前指著自己的手心。
“手心?”这时尼德拉方抬手,看向自己的手心,掌心的嫩肉已经被自己的指甲戳得血肉模糊,让人不忍直视,指甲缝间才夹杂著血腥肉末,正常人早该痛得哀声连连,而他只是恍惚的看著手心的惨状,再看著血肉模糊的伤口一点一点复原,完好如初。
“少爷您没事吧?”尼诺见过阴险的主子,见过残忍的主子,见过骄傲的主子,见过各种各样的主子,就是没见过这样的主子,担心不已。
掌心的伤已经完全愈合,尼德拉放下手,睨视著尼诺,“有事?怎麽会呢?我怎麽可能有事,有事的该是他们,侥幸逃过一次又如何,下一次,你们还能吗?”
说著,尼德拉看向远处森林中科特城堡的方向,冷锐的湛蓝眸子闪过阴狠狡黠的银光,薄情的薄唇划出一道意味深长的笑。
仰头看著主子的尼诺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但是心底却长舒了口气,他的主子终於恢复了平常的样子。
(7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3。
“少爷,那接下来,我们要做什么?”尼诺小心的询问。
其实按道理,他该叫凯米修斯一声老爷,但是他是尼德拉的後裔,跟在尼德拉身边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之久,是尼德拉受封到坎佩尔之後才成为尼德拉後裔的,所以他并没和在血族之中名声响亮的凯米修斯有什么交集,而且因为尼德拉和凯米修斯关系不和的原因,他所了解的也都是一些关於凯米修斯的传言,更不知道尼德拉和凯米修斯这对父子之间是因为什么不和,矛盾的根源究竟在何处。
同作为过人类的尼诺很同情祈的处境,身兼双性所背负的世俗压力有多大可想而知,又活遭了这麽一通罪。尽管他并不清楚祈与这对父子之间的故事。一封神秘的书信,让主子连夜返回科特城,当主子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开始酝酿一场惊天计划,他一直都是旁观者,跟随著尼德拉的步伐,却没有任何参与发言的权力。
“呵哼——”尼德拉冷笑,“不会就这麽轻易结束的,好久没去第三城市坐坐了。”
说罢,尼德拉抬起修长的腿,一只脚踩上了阳台的石栏杆,瞬时一蹬腾空踏起,下一步已稳稳的落在地面上。
尼诺还没反应过来,尼德拉已经双手插在衣兜里朝城门外走去,总算反应过来後,尼德拉连忙去追,不同於主子的帅气动作,而是眨眼间便从阳台移动到地面,追了上去。
“少爷!你等等我!”
一主一仆用普通人的肉眼无法追赶上的加速度消失在科特城。
曾经藉著特殊的军事地位一度鼎盛的科特城,即使而今出现衰落也依然不改百年的大气稳重,依旧富庶稳定的科特城,彻底从历史中消失,成为废墟,最终只存在於文字与记忆当中。
科特城虽然消失了,但却成为了一个笼罩恐怖神秘色彩的传说,正史上说,“科特城被冬季饥饿的狼群袭击,一夜之间全城人都死於狼口。”也有说,“科特城被敌军入侵,惨遭屠城。”
但是这些说法显然禁不起推敲,如果死於狼口,科特城虽然是小城,但一座城的人数也绝对不可能全部死於狼口,那得需要多少匹狼。如果是被敌军入侵惨遭屠城,那究竟谁是凶手,又为何在屠城後撤军?
这些禁不起推敲的理由於情於理都满足不了人们的幻想和认知,於是关於科特城被魔鬼袭击,科特城被上帝处罚,科特城收到神秘力量的影响自相残杀,科特城中藏有宝藏被盗贼屠城,而在各种谣言之中最为甚嚣尘上的,大概就是吸血鬼与魔鬼……这些传言,在百年之後仍然可以不时的听到。
普通人类之间流传的传言始终都是编造出的刺激谣言而已,但是这个城市无一幸免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一切都是出自梵卓族,科温家族的族长科温公爵之手更是无法编造的事实。科特城的残局惊动了密党同盟,更惊动了整个血族。长老绝对不会纵容违反了密党诫律第一条“避世”的人,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他们不想放走的凯米修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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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渴……好难过,好想要喝水,喉咙快要乾得快要烧著了……”就在祈被乾渴所折磨,渴望水源滋润喉咙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东西送到他嘴边,流淌著液体,带著香甜充满诱惑的味道,他想都不想,一把抓住拼命吸吮起来,大口大口的如同婴儿初尝母乳的滋味,贪婪的不肯放开。
这种从来没有尝过的味道,如此的甘甜,令祈兴奋,彷佛在沙漠中快要渴死的人意外发现了沙漠下的泉眼。不知道过了多久,祈的乾渴感终於消失,伴随著乾渴感一同消失的还有全身的疲惫。
这一刻,祈觉得自己似乎重获新生,源源不断的力量从身体中涌出,沉重的身体也变得轻盈。
(6鲜币)第十一章 终择 04。
重获新生?重获新生……他不是死了吗?为什么会……祈蓦地睁开眼睛。
祈一睁开眼睛,眼前就是凯米修斯那张熟悉的面容,只是熟悉的面容此时更加苍白就像冬雪只是一味的白看不到任何多馀的色彩,难以掩饰的疲倦挂在脸上,那张脸看到他醒来瞬间露出的难以抑制的兴奋神采。
“祈,你终於醒了。”凯米修斯即刻开口。
“……凯?”大脑还处在混沌状态下的祈,半晌才讷讷的回应。
脑子终於恢复到清晰状态的他,想要伸手去触碰近在眼前,让他苦苦等待,害他受尽折磨却无法恨他刻骨铭心的男人。当他伸出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双手并没有空閒,而是抓著什麽东西。
低头的霎间,他吓得将手中的东西一下子甩开,那不是别的,他抓的正是凯米修斯的手腕,凯米修斯的手腕处一道深可见骨的划伤,大概是被锋利的指甲生生划开。
“血!流血了!”他惊慌的坐起来,大声尖叫。
下一秒,祈立刻抬手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再看手背上沾染的血渍,几乎容不得他再有什麽怀疑,刚刚他贪婪得大口大口吸吮的液体,就是凯米修斯的血。他连忙伸手去摸自己的肚子,虽然隔著薄薄的睡衣,仍旧可以清楚的抚摸到平坦完成的皮肤,没有了恐怖狰狞的伤口,完美的愈合恢复如初。
模糊了的零散记忆开始归位清晰,他清楚的记得最後一刻的记忆,凯说了爱他,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