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丹利啊,傻傻的高个男生。
我给维丹利的小说开始动工了。
我为他设计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我感觉我小说中的维丹利比生活中的他要更加的有趣很多。我想维丹利会喜欢这个人物。奇怪的是维丹利很久都没有跟我再联系,小说快要完工的时候我想到了该让他先看看这篇小说,我想听听他的意见。于是我打了他的寻呼,他的寻呼号码的确是很好记,我都没有查通讯录。
但是回电话的不是他,是一个女人的声音。问我是不是找李游。
我说:“你是?”
“我是她妈妈。”
我赶紧说:“哦,我是美美。”
“是作家美美吧,”维丹利妈妈说,“我一直想给您打个电话,但一直又有些犹豫,怕打扰了您。”
“维丹利,周游他怎么了?”我的直觉一向灵敏。不祥的预感直直地冲向脑门。
“他在医院里,住院一个多月了。”
果然。
“哦?”我说,“他得了什么病?”
“不是病,”维丹利妈妈说,“他身上被人砍了七刀!有一刀差点致命。”听得出来,维丹利妈妈在强忍着她的悲伤。
“在哪个医院?”我说,“我这就来看他。”
我才走到医院的门口就一眼认出了维丹利的妈妈,维丹利和她的妈妈长得很像,特别是眼睛,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她很感激地对我说:“谢谢你能来。”
“应该的。”我说,“我和你儿子是朋友,我来迟了。”
“李游这孩子……”维丹利妈妈叹口气想说什么,但是没说。
我问:“为什么会出事?”
“他是见义勇为。有三个小混混抢劫一个女生。”
“那女生她认识?”
“认识。”维丹利妈妈说,“他们是老朋友。”
不用说,一定是为了那个“清嘴含片”。
维丹利曾经跟我说过,为了她,做什么都可以。
这个连老鼠都怕的男生呵。
我在病房里看到维丹利,他有些苍白,但精神还算不错。见了我,很高兴。贫嘴说:“你是在电视里看到我的英雄事迹的吧?我在电视里是不是要更帅一些呢?”
“我不看电视。”我说,“错过了真是可惜。”
“现在可以替我写小说了吧!”维丹利想了想又泄气地说,“不过那样的小说也挺没劲,歌功颂德的。”
“我才不会歌颂你。”我趁他妈妈去替我倒水,悄悄地附在他耳边说:“那是为丹妮啊,要是别人我不相信你有这么勇敢哦。”
维丹利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得意地说:“作家就是想像力丰富。不过这次你想错了,我救的可是河马!”
我惊讶。
“其实不管是谁,我都会救的。”维丹利愤愤地说;“我不是表扬我自己,他们抢钱就罢了,居然扯人家女孩子的衣服,真是下流到了极点!”
我有些脸红,我很惭愧,我可以看不上一个少年的文学水平,但是我无权低估他的人格。
我替维丹利理理头发,听他告诉我说:“出院后不会再整日想着如何成一个作家了,还要好好锻炼身体,不然白长了这么高的个儿,全面发展才能叫真正的才子!”
我微笑着说:“对。”
“当然我最终的理想还是当作家。”维丹利又迂回过来:“这是我永远也不会放弃的理想。”
“那就努力吧。”我跟他握手,他的手好大,整个的包住我的。
他嘿嘿的笑。
走出医院我也没有告诉维丹利我写给他的小说其实就快要写完了,而且我不打算写完它,那些我自己编出来的故事苍白极了,要是发表了,可真是对维丹利不负责任的表现。最重要的是,我要把这个机会留给维丹利自己,这个精彩的故事,写作和阅读的过程都可以由他自己来完成,我相信维丹利可以比我做得更好。
我深信不疑。
按时长大
入选原因:
其实我蛮少写初中的女生,我笔下的很多主人公几乎都是高中生。这是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写了一个女生初中三年的生活,用了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才完稿。在《巨人》杂志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成为了当年“最受读者欢迎”的作品。
在我的小说里,这是一篇文学性很强的小说。写它的时候我刚从鲁迅文学院首届儿童文学作家培训班毕业,立志一定要写点好东西。如今我们那个班许多的同学现在都成了儿童文学界里炙手可热的人物,北京那个炎热的夏天就如同我的青春岁月一样,真是令人难忘。
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再歌唱。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又想唱了。我站在无人的楼梯的拐角处,嗓子那儿痒痒的,说不出名的旋律一个个排了队拼命地往外贰H缓笪揖吞俗约旱母枭歉枭赡吧涞檬煜ぃ删哦涞梦屡L炻睾谙氯ィ切怯纬隼矗谡坷兜囊箍眨笠凰宜冶獗獾男〈N依执瞬黄5爻〕〕桓鼋忻纷拥呐⒋游业纳碜吖泻谏亩谭⒑筒硬拥男θ荩梦屡恼菩奈兆∥遥担?来,晓萱,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很可惜这只是一个梦。
当妈妈连拖带骂的把我从床上叫起来的时候。我害怕的发现我真的又要迟到了。洗脸刷牙喝牛奶吃鸡蛋找昨天的英语卷体育课要穿的球鞋大扫除要用的抹布还有中午吃饭的饭盒,真不知道一大清早怎么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我在妈妈挑剔和不满的眼光里走出家门,匆匆地跑了一小截路,突然又不想跑了,迟到就迟到吧,最多操行分再扣它个两分,我不在乎。
可是当我把脚步放下来的时候我的心却扑扑通通地跳了起来,我对自己说那是书包打在背上的声音,再走慢点就好了。但心还是没出息地乱跳,这一切说明,我还不习惯做一个坏学生。
我本来一直是个好学生。可是有一天,我在语文课上唱了一句歌。准确地说,是哼了一句歌。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语文老师绘声绘色地给我们范读课文时,我注视着她薄薄的嘴唇,优雅的一张一合,突然就很想唱歌,于是我就唱了。当全班同学诧异地望着我继而哄堂大笑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犯下了无法挽回的过错。
我清楚地记得语文老师是如何愤怒地将教科书“啪!”的一声拍在陈新的桌子上,用怕人的眼睛盯住我说:“干什么呢,你!”还有前排的男生苏波,是怎样轻蔑的回过头来,嘴里轻轻地吐出三个字“发癫哦!”我还记得我是如何无地自容地在讲台上做检查:“我不该不认真听讲,还无组织无纪律的在课堂上唱歌,扰乱课堂秩序…… ”
我怀着忧伤的回忆走在上学的路上。我很想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是不是真象他们说的“神经病”。路过“红木屋”的时候,我停下来歇了一小会儿,“红木屋”的门上是一把锈迹斑斑的锁。我知道,累了一晚,那个小小的乐队一定还在沉睡,还有那个叫梅子的女孩,我是多么喜欢她高亢嘹亮的歌声,从重重红色的帷幕里飘出来,骄傲地游在大街上。梅子多好啊,想唱就唱。
学校门口的小巷,一路是卖馄饨的老太婆,大清早就出了摊,薄薄的馄饨皮在满是皱纹的手掌心里跳跃。其中一个冲着我叫道:“丫头,还不快跑,迟到了!”我偏不跑,我昂着头慢慢地走,我就走给他们看,迟到算什么。
课间操的时候,班长毛蔚挤到我跟前来,不满地说:“谢萱,你今天又迟到,校门口有没有记你的名字?你会影响我们班流动红旗的你知不知道?”
我不作声。毛蔚无可奈何地说:“明天有检查团要来,肖老师让我提醒你别忘了穿校服,你千万要记得。”
“嗯。”我眼光看着别处应了一声。我才不想看毛蔚,老师的臭跟班。
做操的时候我故意把胳膊和腿伸得很直,这样我觉得快活。在我前面的徐小小穿了一双很新的鞋,红色的鞋面,高高的木底。徐小小逢人就说:“这是我爸爸从日本给我带回来的,别看它鞋底厚,走路可轻巧了。”我狠狠地踢起一层灰来,踢到她鞋上才好,看她能漂亮几天。我成了一个恶毒的女孩,我想我一定是喝下了童话里老巫婆的药汤,我无可救药了。所以才会在课堂上唱歌,才会迟到了还一点也不觉得羞耻。
吃过午饭是一段最寂寞的时光。我细细地洗我的塑料饭盒,把它洗得象新的一样白。凉水冲到我的手上,我的手背也变得白白的,象翻了肚皮的小鱼。我的同学们在操场边打乒乓球,用刚吃过饭的哑嗓子拼命地叫:“快来呀,快来,这儿差一个!”
没有人会叫我。
我走到球台边,恶作剧地说:“我也来一个。”
其实我很会打乒乓球,我在小学时曾拿过全校的冠军。我把我的第一个球准确无误地抽到了毛蔚的鼻子上,然后我就拍下球拍拿着饭盒扬长而去了。远远的我回过头,看到毛蔚在操场上慢慢慢慢地蹲下去,一字排开的乒乓球桌象几片没有感情的规规矩矩的落叶。
我的手心很爱出汗,肖老师给妈妈的纸条在手里捏久了,就成了一团小小软软的棉花。我知道纸条上写着什么:“请家长带谢萱到医院做必要的检查。”肖老师你真傻,我是不会把纸条给我妈妈的。我没有病,真的。我一直一直都想做一个好女孩。
从办公室里出来,肖老师一直把我送到大马路上。肖老师的脾气出了名的不好。但是她今天一直脾气很好的拉着我的手。她说:“回去把条子给妈妈,叫妈妈抽空来学校里一趟。”
我乖乖地说好。
肖老师说走路小心,当心车子。她的口气象是和一个幼儿园的孩子在说话,我就有些想哭。我低下头看见了她的袜子,有一个红色的大斑点,象是批作业时红墨水不小心掉下去染上的。怎么就会掉到袜子上的,真是奇怪。其实在刚刚进初中的时候我很喜欢肖老师,她没有我想象中的班主任那么老,笑起来也很好看,嘴角弯弯的,象月牙儿。而且肖老师能管住我们班男生,我们班男生很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