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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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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与乐的彼岸》

作者:春十三少

【正文】

每一个周六,书璐总是在中午11点过9分的时候醒来,她把这个准确的生物钟归因于卧室窗台的角度。

当初第一次来看房子的时候,是家修说,这个角度很好,阳光会中午以后才照进房间呢。

醒来之后,她总是挣扎着起床,然后去冰箱找些吃的,一边吃一边看昨天的报纸。

她只花几分钟来决定今天要穿什么衣服,然后背着大包就出门了。

通常这个时候,家修仍在工作。她会去书城,找一些书,好在她的节目中介绍。

102。7每个周六晚上11点到12点的时间,是属于“书路漫漫”的,也是属于书璐的。

最初这档节目是由两个人来主持的,一个叫“书璐”,一个叫“曼曼”。但是,一直以来书璐都觉得这个名字很老土,她情愿是叫做“每周一书”,或者“图书精选”。她们的开场白总是“大家好,我是书璐……我是曼曼。”

后来小曼不再主持了,她为了纪念这个好搭档,反而一直保留着这个名字。

下午五点左右,书璐来到办公室,准备晚上的稿子。她总是去楼下的食堂买一客洋葱牛肉饭,一边吃一边读稿。

等到10点,她坐在录音室外听同事的节目。9点到11点是一档音乐节目,男主持“阿宽”是她的大学同学,女主持“乐乐”则是阿宽的太太,但是听众们却从来猜不到,多有趣。

她想,她之所以爱上这个工作,是因为做一个电台主持人既满足了她的表现欲,又能够把自己藏起来。

“Hi;”阿宽趁广告时间出来抽烟,“圣诞节快到了,有什么打算?”

书璐笑了笑,没有回答。

“我跟乐乐打算去西藏,你有兴趣吗?”

书璐摇摇头:“我今年没有假期了。”

阿宽耸耸肩,又长长吐了一口烟:“美国怎么样?”

书璐9月份请了年假去美国,那段时间就是乐乐帮忙代班的。好笑的是,乐乐的粉丝根本没有认出那是她的声音。

“是资本主义的乐园。”

阿宽吹了个口哨:“我们是社会主义的乐园。”

这个时候,导播老赵示意阿宽归位,他又猛吸了一口,然后狠狠灭了烟,回到录音室。

11点,时间是属于书璐的,她喜欢坐下后寂静无声的感觉。

“晚上好,这里是‘书路漫漫’,我是书璐。每个周六,我都坐在这里为你们介绍书,如果你还没有决定想要看一本怎样的书,那么不妨听听我们的节目。”

书璐将话筒放低些,用一种愉快的口吻说:“在开始今天的节目之前,我想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可爱的曼曼上周在遥远的法国顺利产下了一个可爱的小婴儿,至于是女孩还是男孩,我会在节目的最后告诉大家。好了,先来看看本周的新书吧。”

玻璃幕墙外的导播室里,大家都相视微笑,“书璐”最爱卖关子。

她介绍书的时候从来不需要稿子,她可以很简单明了地告诉你她看过的某本书的大致内容,同时可以轻易地从故事情节、作者的用意、谴词造句等等角度进行评论,听过她的介绍,听众都可以立刻判断出自己是不是喜欢这本书。

书璐每天要看超过两本书,看的时候她都会做笔记,有些是出于兴趣,有些则是为了工作。她大学毕业一年,就开始做这档节目,家修总是说她看书时太囫囵吞枣,他会认真仔细地看每一页,好像每一句话都值得琢磨。

趁着广告时间,书璐开了会儿小差,家修是不是也坐在收音机前听着她的节目呢?

一定是的。

他说过,你的节目,我会认真听。本书由www炫87book书com网提供下载

曹书璐与裴家修相差10岁,他们的相遇;缘于姐姐书玲的婚礼。

那是一九九六年的圣诞节,书璐还是双十年华的“美少女”。令她印象非常深刻的是,他是唯一一个在祝福新人时,也十分严肃的来宾。她甚至猜想,他是否是书玲的前男友,“爱人结婚了新郎不是我”的故事会否在姐姐的婚礼上出现?

但当时在她看来,裴家修只是她生命中一个不起眼的过客。

彼时她刚开始自己的初恋。

易飞是学生会主席,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他们经常一起在晚自习的时候画宣传海报。

书璐对像他这样的“风云人物”并不太在意,那时的她是有些清高的,或者说,大学里文学院的女孩都颇有些清高。她们总是觉得,气质与内涵都是用读书的多少来衡量,即使美若天仙,如果没读过辛波斯卡,也只能被冠以“草包美人”的称号。要记得美人再美,也是一个草包。

书璐幻想中的白马王子是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而易飞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轻浮的纨绔子弟。但她暗地里想,这也难怪,每天周围有那么多“痴头怪脑”的女生围着他转,他怎么会不漂起来。

“你字写得很好。”易飞在书璐背后说。

她敷衍地回答:“谢谢。”

“你是不是不太喜欢我?”

她没料到他会这样直接,一时之间又想不出打圆场的话,只能敷衍他:“还好。”

“那就是不太喜欢了?”

她手下的笔一抖,差点把字写坏了。她决定不回答,就当默认好了,她不习惯说别人坏话,无论是背后还是当面。

“为什么?”易飞好象盯上了她。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她有点不客气地反问。

“难道不需要吗?”

他们两个大眼瞪小眼,谁也没有说话。

从那以后,书璐就常常觉得易飞在跟她作对,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没有人会去费劲讨好一个讨厌自己的人。他经常把她画海报的时间排在最后,等到她能够使用办公室的时候常常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以后,办公室只有他们两个,他也从来不帮忙她,只是自顾自地看书或者做作业。

不过他通常会在她回去以后才离开,直到后来她才知道,易飞会等她走了之后锁门,然后悄悄跟在她后面直到她安全到达寝室。

那一年圣诞节前,学生会组织所有干事去学校的礼堂联欢,不知道是谁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总之当她还自顾自吃着桌上的零食,听到有个男生问:“那就说说你喜欢哪个女生好了。”

一阵起哄之后,易飞微笑着吐出三个字:“曹书璐。”

当时会场里一下安静下来,只听到喇叭里播着Brain Adams的“Everything I do;I do it for you”。但书璐连这歌曲也听不到,她感觉自己仿佛什么也听不到了……

后来,易飞告诉她,或许在说出她名字的那一刻他仍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爱着她,但当他看到她目瞪口呆,朱唇微启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然后,书璐做了一件即使多年后回想起仍旧令她无地自容的事情——站起来拔腿就跑。

那天晚上她气喘吁吁地奔回寝室;连喝了两大杯水;三号床的室友问她:“你遇到鬼了?”

她摇摇头,这简直……根本……不可能!

整个晚上,她心乱如麻,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接下来,她躲了易飞整整两个多月。她经常走神,人有些恍惚,三号床怀疑她得了忧郁症。易飞来找过她很多次,都被她想各种办法推辞了。于是他打发学校广播台的一个小干事来给她送东西,据说条件是这个小干事可以在每天中午12点到1点在学校的广播里播他自己编的音乐节目。于是从那时候开始,每天中午大家在校园里奔走的时候都能听到一个兴奋的声音说:“各位同学好,我是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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